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解决重点问题  突出实践特色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__北京一中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准备充分开局良好
作者: 王文波  发布时间:2008-10-23 09:48:47 打印 字号: | |
  北京一中院是我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活动的第一批单位,按照市委的统一要求,一中院党组在进行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了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进行了广泛了思想发动和思想动员,从思想上、制度上、组织领导等各方面做好充分准备。一中院党书记、院长王明达针对北京一中院在审判工作所处的特殊地位以及在新形势下案件审判工作所面临的新问题提出,一中院的学习实践活动要着力解决审判工作存在的重点问题,进一步突出实践特色,确保此项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促进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的全面建设的科学发展。

  在动员部署工作中,一中院明确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三个具体目标。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更新司法理念。要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牢固树立首都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在如何实现法院自身科学发展,服务和谐社会,践行司法为民,让当事人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等重大问题上形成广泛共识。二是要查摆差距不足,解决突出问题。要着眼 “严格、公正、文明司法,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人民法院工作的基本标准,努力解决队伍司法能力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不相适应、队伍整体素质与严格公正文明司法的要求不相适应、审判工作机制与日益繁重的审判任务不相适应、审判工作质量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特别要抓住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最期待解决、法院工作中最需要解决、克服困难有可能解决的重点问题和环节,切实进行整改。三是要创新机制体制,促进科学发展。要按照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要求,积极探索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适应的新的工作机制方式,在努力实现法院自身的科学发展的基础上,以着力保障国家安全和首都政治安定、着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着力维护群众权益、着力促进首都和谐发展为基本工作定位,紧紧围绕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首都的科学发展。

  围绕院党组确定的学习实践活动的三个目标,从动员部署阶段开始,北京一中院就着力在四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着力提高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针对在审判实践中反映出来的思想问题,一中院从学习动员开始就把理论上的清醒与思想上的认同作为教育动员的基本要求。法官们通过回顾改革开放三十年的辉煌历程,回顾我国法制建设所取得的突出成就,回顾一中院建院以来所走过的发展道路,对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和指导意义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大家通过学习,进一步认识到,科学发展观是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经过实践检验的真理。同时,全院同志也认识到,科学发展观决定着法官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以及政绩观,不在思想上、政治上、感情上认同科学发展观,在实践中落实科学发展观就履行不好新时期法官抽肩负的职责和使命。

  二是着力解决审判工作等各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学习实践活动一开始,北京一中院就注意查摆和解决突出问题,按照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解决什么问题的要求,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一中院党组明确提出,要解决好如何探索实现法院自身科学发展途径,更好地服务和谐社会的方法,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措施,以及如何保证让当事人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等重大问题。在初步查找审判工作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针对年底结案高峰期来临,审判任务繁重的情况,一中院明确提出,要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更好地服务和谐社会,确保审理的每一起案件,更加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实现案结事了。通过完善和落实庭长接待、巡回就审等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切实解决告状难、申诉难、执行难等突出问题。全体干警自觉树立群众观念,在接待当事人和进行案件审理过程中,始终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办案,真心实意、千方百计帮助群众解决矛盾纠纷和实际问题,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温暖,感受到一中院法官的关切。

  三是为建立和完善有利于法院科学发展和服务首都科学发展的工作机制打好基础。为了实现通过学习实践活动促进法院的长远发展的目标,北京一中院在学习实践活动筹划准备阶段就把目光瞄准了建立完善促进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并着手进行调研和准备工作。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一中院确定了完善四个方面的制度机制的工作内容:其一,加强和谐诉讼机制的创新。着眼于采用更加和谐的司法手段和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减少对抗和消极对立情绪,探索建立诉审关系健康协调、诉讼秩序和谐运行、诉讼行为规范有序的良性互动机制。其二,加强多元化的矛盾化解机制建设。着眼于提高化解矛盾的实效,实现案结事了,围绕加强诉讼调解、矛盾化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探索建立借助多种社会力量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工作机制,充分借助多种社会力量,探索建立以法官为主导,以社会力量为依托,多元调处化解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其三,加强司法公开机制建设。着眼于推进司法民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树公信,围绕落实公开审判制度方面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司法公开机制。其四,加强法院管理机制建设。着眼于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调动发挥全体干警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促进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围绕完善现有绩效考评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质量、效率考评管理,强化履责评价和监督,调研建立干警职业信用档案,提高考评管理制度的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探索构建符合审判规律的审判管理和队伍管理机制。近日,一中院召开了法官与律师协会座谈会,就深化审判公开问题听取律师的意见。借助社会力量加强诉讼调解工作的前期调研工作已经基本完成,与相关单位的协调沟通工作正着手进行并取得了广泛的共识,借助社会力量推进调解工作的相关制度措施即将出台。

  四是着力改进作风。一中院把加强法官的世界观改造,切实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作为这次学习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动员教育,全院同志对科学发展观有了初步的认识,明确了 “做政治坚定的模范、公正司法的模范、司法为民的模范、服务大局的模范、精通业务的模范、清正廉洁的模范”的具体要求,人人争做科学发展观的模范实践者,目前,全院同志克服年底前结案压力大等困难,正确处理工学矛盾,正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学习实践活动中。
责任编辑: 王文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