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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单位资金三百九十余万 中学会计涉嫌贪污法院受审
作者:李佳  发布时间:2018-08-30 15:21:07 打印 字号: | |
  某大学附属中学会计王喜禄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多次通过伪造外聘专家信息、虚增代课教师人数等手段,以发放工资的形式骗取该学校财政资金395万余元,后陆续用于其个人消费使用等。8月30日上午,被告人王喜禄因涉嫌贪污罪在北京一中院受审。

  王喜禄今年61岁,高中文化,案发前是某大学附属中学会计。

  据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王喜禄于2012年5月至2017年9月期间,利用其担任某大学附属中学财务人员,负责该学校教职员工工资的审核、发放的职务便利,多次通过伪造外聘专家信息、虚增代课教师人数、冒领他人死亡抚恤金的手段,以发放工资的形式骗取该学校财政资金共计人民币395万余元,后陆续用于其个人消费使用等。

  被告人王喜禄对检察机关指控其犯贪污罪的事实供认不讳。据王喜禄当庭供述称:他在该学校担任会计工作,负责教职工的工资表制作、工资发放等。由于自身的工资收入不高,再加上爱人又身患重病,为了解决家庭困难,他就对单位的财务资金“下手”。他先后多次通过伪造外聘专家信息、虚增代课教师人数等手段,将多支出的钱款进行做账,并冒充主管领导签字,将报表送交银行,银行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这些“多余”的欠款汇到了其指定的账户内。除此之外,王喜禄还利用学校发放死亡抚恤金的时间差,冒领了学校趋势退休职工李某的死亡抚恤金。

  王喜禄还交代,这些钱他有一部分用在了给爱人看病上,先后花了大约70到80万元,可由于爱人患“肺心病”的病情过于严重,还是没能保住性命。而剩下的钱他大部分用在了新交往的女朋友身上,他给女朋友的银行卡里先后转账共计100余万元,用于女朋友买房、买车、买包。还给自己女儿结婚用房的装修款10余万,剩下的钱也基本上让自己挥霍了。

  公诉人当庭询问王喜禄“是否有能力退赔赃款”,王喜禄表示“我现在没有什么钱了,但是我愿意变卖资产退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王喜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王某的犯罪时间长、次数多,犯罪时间跨度近六年,可见其犯罪主观恶性较大,但考虑到其主动坦白,请法庭在量刑时予以考虑,建议判处其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该案审理后将择日进行宣判。
责任编辑:孔维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