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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作者:北京一中院  发布时间:2019-05-17 09:27:33 打印 字号: | |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部署安排,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人数

    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岗位8人。

 

二、 岗位职责

    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主要从事与司法工作相关的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以及其他辅助性工作。

 

三、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及相关专业优先;

    4.年满二十周岁,不超过三十五周岁(截至报名结束日);

    5.具有干部人事档案或符合建立干部人事档案条件;

    6.具有正常履职身体条件;

    7.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工资待遇

     1.试用期内,月均收入约63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

     2.转正定级后,根据核定级别等次及月度、年度考核结果,年收入约84000元—1140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

 

五、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5月22日-5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16号)

    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报名人员请提前登录“北京法院网(网址:http://bjgy.chinacourt.org)”,下载报名表,填写相关内容后用A4纸打印。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

    资格初审: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报名须提交材料及装订顺序:

    1.报名表原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户口是集体户的,须提供本人页原件。集体户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并加盖集体户管理部门公章。

    4.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明打印页;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盖章)。

    5.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先由学校相关部门出具,在职人员因客观原因暂时无法出具的,须于资格复审前提交)。

    6.在职人员须提交现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本人近期白底彩色免冠一寸照片2张。

 

(二)笔试

    笔试时间拟定于2019年6月2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北京法院网”相关通知。笔试成绩将在“北京法院网”公布。

 

(三)资格复审

    面试进行前,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

    面试时间拟定于6月11日-6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北京法院网”相关通知。面试后在北京法院网公布进入政审、体检人员名单。

 

(五)政审、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通过政审和体检人员名单在北京法院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根据报名条件、考试总成绩及政审、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无法获得毕业证的考生,取消录用。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六个月。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本院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七、相关要求

    请仔细阅读2019年北京法院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公告有关注意事项并按要求执行。

    咨询电话:010-59891655;010-59891078

    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进入北京法院网招聘页面,可查看:

附件:1.《2019年北京法院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2.《北京法院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表》

          3.《北京法院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

责任编辑:孔维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