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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机关第六次代表大会胜利召开
作者:于群  发布时间:2019-12-17 17:49:55 打印 字号: | |

2019年12月16日,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机关第六次代表大会在北京一中院大法庭隆重召开。来自全院各党支部的139名党员代表和8名列席代表参加了会议,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部长尹波、市高院组宣处副处长吴勇辉出席会议,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在存同志讲话,院党组成员、第五届机关党委书记赵明超和第五届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潘洁同志分别主持会议。


上午,赵明超同志在预备会上向全体党员代表汇报了大会的筹备工作情况。

 

随后,全体党员代表表决通过了《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大会主席团、主席、执行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建议名单,大会议程以及《第五届机关委员会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

 

下午,第六次党员代表大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正式拉开了帷幕。赵明超同志代表第五届机关委员会作了《高举思想旗帜 不负职责使命 努力为审判中心工作提供坚强保证》工作报告。

 

报告全面系统客观总结了机关党委近四年来所做的主要工作、取得的突出成绩和工作经验,深刻分析了当前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

 

报告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思想,特别是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贯彻,着力提升党内政治生活质量,着力推动支部规范化建设提质增效,着力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着力强化抓党建强审判工作实效,着力加强机关党委自身建设,把院机关党的建设提高到新水平,为促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作出更大贡献。

 

大会审议通过了第六届机关党委委员、机关纪委委员候选人和总监票人、监票人建议名单,通过了大会选举办法、《关于第五届机关党委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机关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

大会严格按照选举的规定和程序,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随后,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部长尹波同志发表讲话。尹部长对党代会的胜利召开表示祝贺,对第五届机关党委的工作和换届选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院机关党建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她强调,要强化政治引领,全面提升机关党建整体质量;党组要认真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切实形成推动机关党建的合力;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推动机关党建创新发展。

 

最后,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在存同志代表院党组对市直机关工委和市高院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对第五届机关党委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新一届机关党委提出了殷切希望。


吴在存同志指出,机关党的建设是人民法院建设发展的根本保障,全面从严治党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提出了更高标准和要求,要紧密围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找准强化法院机关党建的着眼点、着力点和深化点,切实履职尽责,强化责任担当,持续推进法院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


吴在存同志强调,要压实政治责任、落实党建职责,着力增强各层级齐抓党建的工作合力;要不断提升机关党委实质化运作水平,有效提升党建工作指导的科学性;要突出抓好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使党支部真正成为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的“桥头堡”;要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务干部队伍,切实强化党建工作合力;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精准指导、精准发力,努力提升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要不断推进常态长效的党建工作机制方式创新,持续保持人民法院机关党建工作的生机活力和组织战斗力。

 

 
责任编辑:孔维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