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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学生涉嫌故意杀人出庭受审
母亲作为辩护人出庭为儿子辩护,称学校和同学应对血案负一定责任
作者:王文波  发布时间:2006-02-27 11:38:34 打印 字号: | |
  2月20日上午,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02级学生安然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坐在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人席上。据检察机关指控,安然与同学崔某素有矛盾。2005年6月25日早上6点钟左右,安然在与同学们一起实习的北京世纪坛医院(原北京铁路总医院)教学楼内,与崔某因琐事发生争执后,安然在追赶崔至四楼一平台时,用事先藏匿在四楼门后的菜刀猛砍崔头面部、颈部等处数十刀,并用随身携带的尖刀刺扎崔的背部,崔某被砍伤致死。案发后,安然被抓获归案。

  上午9:43分,身着学生装,戴着近视眼镜,看上去很文弱的安然被法警带入法庭。被安然杀害的崔某的母亲和继父作为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出庭参加诉讼。而安然的妈妈则作为安然的辩护人出庭为儿子辩护。法庭上,安然的情绪异常激动,对于法官和公诉人及辩护人提出的问题,安然几乎都没有很好地回答,要么低头不语,要么就说半句话,法官和检察人员多次提醒他,要向法庭把案发经过讲清楚,这是对被告人个人也是对被害人负责任。但安然好象没有听明白,还是答非所问。从检察人员宣读的安然在公安机关的供述中,记者得知,安然与崔某的矛盾是由于两个人共同喜欢班里的一位女同学,这位女同学与崔某确定了恋爱关系后,安然并不死心,想到崔某面前表白自己,并决定用自残的方式表达自己对这位女同学的感情。于是,安然准备了菜刀并拿上了平时携带的尖刀。当两人相遇并发生争执后,就出现了起诉书中讲到的悲惨一幕。

  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后,控辩双方就安然是否患有精神疾病进行了辩论。控方认为,根据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安然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其残忍地将同学杀害,在学校、在社会上、在同学中都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犯罪性质特别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依法严惩。在庭审开始时还比较镇静的安然母亲,为儿子辩护时,多次泣不成声。她先给被害人的父母鞠了一躬,表示深深的歉意。在为儿子进行的8项辩护意见中,她首先向法庭申请对安然重新进行精神病鉴定。据她讲,从1999年起安然就在一家医院进行精神方面的治疗,平时,常为一些小事而想不开,母子之间经常发生争吵,搅得四邻不安,有的邻居被迫搬家。同时,她还提出,安然与崔某最初的矛盾起因是由于崔在入校体检时,被查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与其同住一个宿舍的安然因为怕感染肝炎而与崔某发生了矛盾,而对于安然性格上的问题,据安母说,学校和同学们没有给他更多的关心和帮助,而是排挤和歧视他,全班同学还曾联名给学校写信要求开除安然,据此,安然的母亲认为学校和同学也应对血案的发生负一定责任。

  在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时,原告代理人提出了40余万元的经济赔偿要求,诉请判令安然赔偿其中的60%,即24万元的经济赔偿和20万元的精神赔偿。安然的母亲则表示愿意尽其所能赔偿,双方最后同意进行庭外调解。在庭审中,崔某作教师的妈妈一直不停地流泪。曾让她倍感骄傲的全乡第一名上北京大学的儿子死于非命,使这位母亲痛不欲生,庭审进行到一半时,再也坚持不下去的崔母哭倒在地,被家人和法警扶出了法庭。此案没有当庭宣判,一中院将会择日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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