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关于宝马车撞人的报道后,我觉得有钱人太张狂,就想法教训教训他们。”怀着这种“仇富”心态,庞茂升就开始选择他认定的有钱人进行抢劫和敲诈,在上地东里的同一栋居民楼内作案三次,杀死一人,勒索钱财7万余元。7月14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从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庞茂升涉嫌抢劫和敲诈勒索一案。
上午9点40分,29岁的河北省南皮县农民庞茂升被法警带入法庭,戴着近视眼镜的他看起来还有点斯文。作为附带民事原告,被庞茂升杀害的熊女士的丈夫出庭参加诉讼,她的父母也坐在了旁听席上。
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2005年12月26日晚,庞茂升在海淀区上地东里的一居民楼内持刀抢劫,在遭到反抗后,持尖刀猛扎被害人,将35岁的熊女士残忍杀害。
而在此前,2004年12月15日,庞茂升在同一栋居民楼内,使用持刀威胁手段进入杜先生夫妇家中,抢走人民币7万余元。后又两次写恐吓信向杜先生夫妇勒索12万余元,未得逞。2005年12月30日,庞茂升向与熊女士、杜先生夫妇住同一单元的王女士写恐吓信勒索人民币5万元,没得逞。另外,庞茂升还在2005年5月4日晚,在海淀区一停车场内持汽手枪将车主王某的帕萨特车窗玻璃打碎,并将一封恐吓信放置车上,勒索3万元人民币未果。此后,王某又采取恐吓信形式敲诈天津市一家医院12.1万元,同样没得逞。
法庭审理中,庞茂升对所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提出什么异议。根据庞茂升的供述,他1996年就从老家出来了,先后到过天津、深圳等地上学和打工。2004年庞茂升来到北京,没有工作的他住在一朋友处,平时最大的爱好是上网。他第一次抢劫的杜先生就是在网上查到的,事先进行了观察,看到杜先生开一辆宝马车便认定他是个有钱人,准备了头套和刀子,尾随杜先生夫妇来到其家门口,持刀威胁进入杜先生家中实施抢劫。而被其杀害的熊女士,庞茂升在半月前就瞄上了,他看到熊女士平时开一辆本田车,就认定熊女士有钱,于是在熊女士晚上独自回家时,伸出罪恶之手。据庞茂升讲,开始他没想杀人,在抢劫过程中,熊女士边说“我给钱”边退到了楼下的一户居民门口并拼命砸门求救,见势不妙,庞茂升举刀就扎,扎了数刀后仓皇逃串。熊女士的丈夫证实,当天晚上他和妻子都在往家赶的路上,先到楼下的熊女士见丈夫还没到,在两人通了一个电话后就独自上楼回家了,没想到却被蒙面劫匪庞茂升杀害,不到六岁的孩子失去了妈妈,本来幸福美满的一个家庭陷入了痛苦之中。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庞茂升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致人死亡;入户抢劫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犯罪性质极其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性质恶劣。应当以抢劫罪、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今天上午,庞茂升涉嫌抢劫、敲诈勒索一案没有当庭宣判,一中院将择日作出判决。
通过对庞茂升涉嫌抢劫、敲诈勒索一案的审理,一中院法官给广大居民提出几点忠告:一是身份证要妥善保管,一旦丢失要马上挂失,采取补救措施,防止被坏人利用。在庞茂升一案中,庞茂升在敲诈时使用的银行卡就是用他捡到杨某的身份证办理的。二是对自家邮箱要加强管理,对各类邮件应及时进行处理。物业和社区安保人员也要加强对居民邮箱的看护,防止邮箱被人私开或邮件被他人偷看。庞茂升用恐吓信进行敲诈时,就是从居民的邮箱中的邮件上获知姓名和地址的。三是对一些相对偏远的居民区,许多人下班回家较晚,在这种情况下就应该提高警惕性,尤其是女性最好在回家时让家人接一下,以防万一。被庞茂升杀害的熊女士与丈夫回家只差了半个多小时,在独自一人上楼时就遭到了抢劫,希望人们应当以此为戒,为了个人的安全和家庭的幸福,时刻保持高度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