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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公款赔光输光 “三电办”主任被判死缓
作者:常鸣  发布时间:2006-08-04 15:10:36 打印 字号: | |
  8月4日下午,原门头沟区“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安全用电”办公室副主任张宝经涉嫌贪污一案在北京市一中院一审宣判。张宝经因犯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张宝经这个大贪官被最终推上法庭,还是“受人牵连”。去年7月下旬反贪部门在侦办原门头沟区经委副主任、兼任北京龙泉宾馆董事长和*ST京西董事长的刘利华涉嫌贪污一案时,发现了张宝经涉嫌犯罪的线索。

  经审理查明,张宝经利用担任“三电”办公室副主任的职务之便,手里掌握的大量用电权,其中一部分曾是他以贫困山区的名义所争取的无偿用电权。 有了指标,门头沟区三电办开始出售用电权,并直接收取用电单位购买用电权的钱款,但是,按规定门头沟区三电办无权收取。张宝经曾在公安机关这样供述:“按规定不能收,但当时对这块业务的管理比较混乱,不太严格。我当区三电办副主任后,开始收这部分费用。” 张宝经于1996年12月至1998年1月期间,先后七次分别截留北京市门头沟教育局、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门头沟支行、北京新港水泥制造有限公司、北京天峪住房合作社、门头沟电信局、门头沟区教育委员会、门头沟永定镇冯村经济合作社等单位用于购买用电权公款人民币共计人民币689万余元,据为己有。其中一些钱被用来开公司、开饭店了。据他自己说:“赔了不少钱。”赔钱之余又开始赌博,根据证人证言,张宝经身边长期跟随着一群无业人员,张宝经和这群“哥们儿”到过澳门、越南、菲律宾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参赌,甚至到过“东方公主”号、葡京赌场等地一掷千金,逢赌必输、血本无归,因此还得了“张输光”的“雅号”。

  张宝经就这样浑浑噩噩地过着长达9年赔光输光的生活,直到去年7月21日,反贪局侦查员在调查刘利华涉嫌贪污一案时,因张宝经曾把赃款放在刘利华任董事长的龙泉宾馆账上,而被发现其有犯罪嫌疑。去年7月23日,反贪局对张宝经以涉嫌挪用公款罪立案侦查。三天后,张宝经在返回家中时,被反贪部门拘留。

在法庭上 ,张宝经似乎有所悔悟,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最后陈述中,他谈到了自己的犯罪动机:“我1975年参加工作,1990年到三电办工作,多年以来工作兢兢业业,还曾被评为先进生产者。因与领导有矛盾,与两任局长关系都不好,工作上受了挫折后,就开始做生意。但做生意又赔钱,就去赌博。现在我非常后悔,我当初是拿我的生命在赌气啊。”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张宝经这个贪官甚至还不能算什么“官员”,因为他根本没有被正式任命过,只是在门头沟区政府下发的该区三电办组成人员中被列为副主任。在他任副主任期间,区三电办正式工作人员就是他一人,别人都是从别的单位临时借调的,对三电的业务根本没他熟,而供电局对三电办的业务又不过问。而他在三电办工作的时候,从来没人查过或审计过财务账。张宝经认为,他能贪污这么多钱,主要是制度上存在漏洞。

法院认为,张宝经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吞、占有公共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且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予惩处。张宝经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本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鉴于其归案后,具有如实交待贪污犯罪的部分事实,能够认罪及家属代其退赔人民币21万元等情节,依法对其判处死缓。

  “三电办”本是代表政府行使用电管理的部门,主要负责“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安全用电”的工作。在电力供应紧缺的环境下,“三电办”在下达计划用电指标、促进节约用电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监管制度存在严重缺陷,门头沟三电办变成了“三不管办”,副主任变成了赔光输光挥霍光的“三光主任”,给国家财产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实在值得相关部门引起重视。

  宣判后,张宝经的一位家人在他被带出法庭时,对他说道:“不要上诉!”在签收判决书时,张宝经对是否上诉没有表态,而是说要考虑考虑。在接受记者们的采访时,张宝经借口头晕不想多说什么。只是说当时没想到会有这样的结果,当被问及是否愧对家人时,张宝经开始保持沉默,不愿多说什么。
责任编辑:王文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