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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堪辱骂杀死老公爹 “孝顺”儿媳被判八年
作者:常鸣  发布时间:2006-08-10 15:54:43 打印 字号: | |
  “其实生活中的矛盾有很多解决方法,我一直在想尽各种办法伺候好他,但我最后实在是没有办法也无处可逃。我现在天天都在心里对我公公说:‘爸爸,你看见我悔了么!’”

  8月10日上午,北京市一中院对因不堪公公长期无端辱骂,将公公砍死的陈玉青作出了一审宣判:陈玉青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宣判之后,陈玉青表示不会上诉。

 已是满头白发的陈玉青,与她35岁的实际年龄相比,显得太过苍老。她与丈夫于1996年结婚。婚后,陈玉青担起了伺侯公公的重任。公公姜老汉体弱多病,一年要住两次院,而且性格孤僻,脾气暴躁,动不动就大发雷霆,老伴与其分居多年,儿女也大多不敢靠前。据陈玉青讲,其他子女只是偶尔来看看老人,自己夫妻二人担负起了侍奉老人的重任,每次不论老人发什么脾气都忍着。用陈玉青的话讲,公公清楚的时候对她非常好,她也从心里把姜老汉当成了亲生父亲。但公公脾气还是越来越暴躁,经常无故辱骂她,长期的压抑让陈玉青患上心理病症,据陈玉青说,她曾有40多次想去自杀。2005年6月,陈玉青与丈夫协议离婚了,虽然离婚了,但与丈夫之间,与老公爹之间的情份没因离婚而割断。“我与丈夫的感情很好,毕竟是多年的夫妻了。照顾了公爹七、八年,日久生情,他没病的时候对我也不错,他就象我的亲生父亲一样,我发过誓,离了婚也会照顾他。”庭审中,在回答为什么离婚了还会侍奉公爹的提问时,陈玉青作出了这样的解释。

 今年除夕,她带孩子来到公爹姜老汉的住处,想与孩子的父亲、爷爷一起过大处三十。但姜老汉从早晨起来就开始骂人,她让前夫带孩子出去躲躲,自己给姜老汉做饭,但端到面前的饭菜还是没有让姜老汉停嘴,下午两点钟左右,到楼下躲了一会儿的陈玉青,回到公爹室内又为其做饭,再次遭到姜老汉的辱骂,一气之下陈玉青就拿出菜刀,向老公爹砍去。看到满头是血的公爹,陈玉青马上打了120和110。但是公公还是因重度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陈玉青的丈夫姜先生作为证人出庭。但姜先生作证的不是陈玉青的犯罪事实,而是陈玉青与其父亲的生活状况,“这么多年陈玉青和我一起伺候我父亲,我父亲年老多病,脾气暴躁,动不动就骂人,她做的相当不错,伺候的相当不容易。”姜先生用了两个“相当”来证实前妻对其父侍奉的情况。当回答公诉人关于姜老汉的家人对陈玉青刀砍公爹的行为是什么态度时,陈玉青的丈夫的回答更是出人意料,“我母亲和我们全家人的意见是,陈玉青替我们付出了不少,能不追究就不追究了。”出庭作证的居委会的一位大妈也证实,姜老汉性格有些孤僻,脾气很大,邻居们都劝过他。对发生的命案,这位大妈连说没有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害人无故辱骂对其进行照顾的陈玉青确属不当,但是被害人的不当行为不足以成为陈玉青杀人的理由。陈玉青不能正确处理矛盾,持械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陈玉青在案发后立即报警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且被害人家属表示了对陈玉青的谅解,故可依法对陈玉青减轻处罚。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在宣判过程中,当法官读到陈玉青对其公公造成的伤害时,陈玉青情绪十分激动,泪流满面,还想捂住自己的耳朵。宣判后接受采访,她说:“我到现在都不敢相信自己竟对公公做出了那样的事情。”陈玉青告诉记者,自己曾是一个十分自信自强的人,做过多年保险。而且还是一名虔诚的教徒,在任何地方都表现出一个良好教徒的本质:她曾数次无偿献血,做过义工,在家照顾公爹不能去工作时,还每月坚持给一名甲亢患者捐一百二十块钱。在杀害公爹之前很长一段时间,总是感到被一种邪念所困扰,精神恍惚,想可怕的事情。

 谈到今后的生活,陈玉青说如果没有父母没有儿子和丈夫,自己一个人怎么过都可以,但是现在最担心自己的儿子知道这件事后承受不了巨大的压力。陈玉青的前夫告诉记者,儿子现在才七岁,不敢告诉他发生了什么,只是说妈妈出国去了。

 “我知道今后会面对很多压力,但是我相信自己,再也不做任何对不起别人的事,再也不会伤害任何人,自尊自立自强自爱,让别人提到陈玉青时都会想到是一个响当当的女人。”在采访结束时,陈玉青早已泣不成声。
责任编辑:王文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