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口帮人取得房地产项目,将自制的50盒假冒“冬虫夏草纯粉”,以每盒3600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共骗得180万元,其中160余万元被其挥霍。8月17日上午,52岁的东北妇女潘保均被北京市一中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现年52岁的潘保均是吉林省的一名无业人员,长期在北京从事中药材倒卖,自称祖传中医。2005年3月,潘保均通过朋友认识了周某、戴某,并得知两人想在深圳买块地搞开发,就觉得有机可乘。潘保均先谎称自己与某中央领导办公室主任相识,能够帮助周、戴二人取得房地产项目,但要送礼。而后又自制了假冒“冬虫夏草纯粉”,称这种药品在南方很受欢迎,用它送礼比较体面,自己在西藏有朋友可以搞到冬虫夏草纯粉。就这样,她诱使二人以每盒3.6万元的价格共买了50盒,让周、戴二人将180万打到她在西藏用300元买的假身份证所开的银行帐号上。周某、戴某在后来检查礼品时,发现有问题,就向警方报案,2005年10月24日,警方将潘保均抓捕归案。
潘保均在公安机关供述说,之所以想到用这种办法骗钱,是因为曾在一张小报上看过用假冬虫夏草骗钱的报道。经鉴定,潘保均所制作的所谓“冬虫夏草纯粉”,实际冬虫夏草粉含量仅有0.003%,每盒价格大约3000元。
法庭上,潘保均曾强调自己的行为不是诈骗罪,而是制造销售伪劣产品罪。但是事后在记者采访时她又信誓旦旦地说:“我的药里原是要放10%的冬虫夏草的,是制药厂的人给我偷走了。”同时还要求法庭去调查一个最重要的证人。但根据公安机关的调察结果,潘保均要求调查的“姓崔的西藏自治区办公厅领导” 根本没有这个人。
法院经审理认定,潘保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采用的手段恶劣,诈骗所得巨额财产被其挥霍,致使绝大部分赃款未能追缴,犯罪情节特别恶劣,依法应予惩处。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在宣判后,记者对潘保均进行了采访,潘保均表示是否要上诉还得考虑考虑,同时又后悔不迭地说道:“卖得太贵了、卖得太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