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情人节晚上,北京某高校教师罗辉(化名)在找完“小姐”后遭抢,在犹豫了近10个小时后,他终于决定向警方报案,经警方调查对方竟是一个网上招嫖卖淫团伙。
10月17日上午,该团伙的三名主要成员孙运明、谭家柄、张红,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容留、介绍卖淫罪和抢劫罪,终审判处8年至7年有期徒刑。
2006年2月14日情人节,当一对对情侣沉浸在幸福之中时,24岁的高校教师罗辉却寂寞难耐。由于刚刚和前女友吵了一架,心情十分烦躁,于是就打开电脑想通过网络寻求“一夜情”。通过一个网络聊天室,他结识了名为“妙龄艳艳”的女子,经过讨价还价,双方约定嫖资为三百元并于当晚见面。
当晚,罗辉和“妙龄艳艳”进行交易时发生口角,罗辉要求退钱。双方正僵持不下,突然孙运明等三人冲进房间,用铁管将其打伤,并抢走了罗辉的钱包及银行卡等共计5000余元的财物。孙运明等人分批逃离,直到第二天晚上,罗辉才报警。警方经过4天的调查和蹲守,终于把这个网上招嫖卖淫团伙5名成员全部抓获。
一审法院对团伙三名主要成员作出了有期徒刑的惩罚。两名卖淫女子则被处以劳教处罚。三人上诉后,一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今天宣判之后,记者采访到了孙运明,他为记者讲述了自己从一个普通的重庆农民最终走上这条犯罪之路的全过程。
2005年9月,孙运明从老家重庆农村只身一人来到北京,立即被大城市的灯红酒绿所震撼,同时又深深为自己的囊中羞涩所困惑。他说,最初来北京的日子里,天天就是在街上逛,想发财,但又不知道干什么。这期间,他先后认识了老乡谭家柄这些同样作着发财梦的人。接触时间长了,其他人觉得孙运明有“抱负”、人也够义气,就都管他叫大哥。
2005年10月的一天晚上,苦于生财无路的孙运明在网吧里上网时,偶然在一个网络聊天室里的看到了该聊天室发布的一条招嫖的黄色信息。孙运明猛然想到自己为何不走这条“捷径”?他自己讲,在金钱的诱惑下他终于下定决心赌一把。随即孙运明购置了电脑,通过上网聊天的方式认识了两个女孩,他说这两个女孩也都是被金钱所蒙蔽,才来做这种工作,他感叹金钱的诱惑力实在太大了。
就这样,在自己的租住地内孙运明开始了容留、介绍卖淫的犯罪活动。孙运明说,自己通过一个有一万七千多注册用户的网络聊天室发布卖淫信息,而上这种聊天室的大多是为了找小姐。他说,在聊天室里找到有这种需求的人,就像做生意似的跟人讨价还价,一般都是三百块钱,自己拿一半,剩下的给小姐和手下的人,他感觉“自己就跟老板一样,有时夜里做梦还梦见挖到了金山。”
而2006年2月14日那天,他和同伙的几个人都喝了酒,听到罗辉不满意“服务”要求退钱,他说自己一时冲动,就用棍子打伤了对方。随即感到出事了,就决定搬家逃跑。临走前还不忘和罗辉强行要走了搬家的“赔偿费”4000多元。
终审宣判后,孙运明表示自己十分后悔,他在采访中反复提到“金钱的诱惑力实在太大了”,并表示服从法院的判决,服刑期满之后要回老家做一个本分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