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曾是北京股票圈内顶尖操盘手的海通证券中关村大街证券营业部总经理王胜挪用资金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王胜因犯挪用资金罪被一中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
今天上午,王胜在母亲和妻子的注视下走进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静静地站在法庭上听法官宣读对其作出的判决。
此前据相关媒体报道,2004年八九月间,百瑞信托在海通证券中关村大街证券营业部开设了两个账户,共存入9800万元人民币。但到10月,准备投资的百瑞信托却发现9800万元全部不翼而飞!当时,海通证券中关村大街营业部总经理王胜解释说是系统出了问题。巨额资金随后回到账上。当年11月,查验账户的百瑞信托再次发现9800万元不知去向,遂怀疑资金被海通证券以先存入再冲销的方式挪用,百瑞信托随后开始追讨这笔资金。
11月17日,王胜手写证明百瑞信托“资金的取出未得到百瑞信托指令”,并多次书面承诺还款,他在承诺函上解释“由于总公司正现场稽核,财务部工作人员配合工作造成一切事宜不能第一时间履行”。但他并未按承诺还款,后经过多次交涉,百瑞信托意识到王胜在拖延时间。事实是,中关村大街营业部在划拨了约5700万元后,就再也不打钱了,王胜也突然消失。
海通证券在给百瑞信托的“回函”中称,公司“在日常稽核检查过程中,发现在‘百瑞投资’账户中的操作存在手续不全,其中涉嫌外部人伙同营业部个人诈骗、挪用百瑞公司资金的犯罪行为”。在报案的同时,海通证券总部于2004年12月开始调查王胜。2005年元旦过后,王胜神秘失踪。2005年1月23日,王胜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经审查查明,2004年8月至10月间,王胜在担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南大街营业部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将郑州百瑞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该营业部帐号内的9800万元人民币转入曹某个人帐户及北京燕坤通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帐户进行营利活动,造成亏损人民币5663万元。
法院认为,王胜身为公司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数额巨大,依法应予惩处。遂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