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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悦同志
第三届审判质量奖获奖者
  发布时间:2006-12-20 11:04:52 打印 字号: | |
  张悦同志获奖感言:获奖既是对过去工作的肯定,也是将来工作的标准。

  张悦,男,32 岁,我院执行庭书记员。

  执行庭的书记员与其他审判业务庭相比,工作更为复杂、繁琐和紧张,一年中有一半的时间在外地出差。书记员的工作就是程序性和事务性的辅助工作,每件执行案件从收案到归档,基本都要经过通知当事人、安排谈话、制作各种笔录、调查财产线索、查封扣押财产、发还案款、送达法律文书等多项环节,有许多案件还需要对财产进行评估拍卖工作。但在这些工作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疏漏,都可能导致整个执行工作被延误。通常情况下,每名书记员手中都有几十件案件在同时进行,因此,书记员如何系统、合理、周密地安排工作,对于案件的顺利开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干好这些工作,不仅需要书记员耐心细致,还需要不断总结经验,寻找规律。执行庭最大的特点就是经常外出办案,而且经常是来去匆匆。为了保证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好外出准备工作,张悦同志的卷柜中始终放置着一个卷袋,里面存放着执行工作中需要用到的一应手续,以确保高效快捷地协助执行员完成工作。在执行庭工作的几年中,张悦同志经手了几百件案件,没有出现过一次差错,这与他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是分不开的。

  书记员的工作庞杂繁琐而且枯燥,多年来,张悦同志在书记员的岗位上,恪尽职守,任劳任怨,出色地完成了本职工作,为我院的审判和执行工作做出了自己的努力和奉献。
责任编辑:北京一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