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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关注与期待中奋进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着提高审判工作质量纪实
作者:王文波  发布时间:2008-03-13 08:31:27 打印 字号: | |
  在《人民法院报》进行的2007年度十大受关注案件的评选中,有三件是在北京一中院审理的,全国其他媒体进行的各类受关注案件的评比中,北京一中院审理的案件都会名列其中。因为特殊的地理位置,北京一中院受到了更多的关注。因为四年前就做出了“让当事人在一中院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的承诺,人们对一中院的审判工作有了更多的期待。几年来,北京一中院的各项工作在“关注与期待”中不断提高,稳步发展。2007年,北京一中法院审结各类案件20494件,标志审判工作质量的改判发回率、信访投诉率分别比上年下降了3.8%和66.6%,再创建院以来最低,在执行难日益凸显的情况下,全年执结各类案件标的额达127.1亿元,在各类社会矛盾尖锐复杂的形势下,有近四分之一的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北京一中院的法官们为和谐首都,为平安奥运铸起了坚实的司法屏障。

        铸就公正之魂:全力提升案件质量

  关注与期待给北京一中院的审判工作造成了压力,更为他们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彰显法律的公正与尊严增添了动力。为了把各类刑事案件审理好,一中院制定实施了《关于加强刑事案件审判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构建和落实承办法官、合议庭、庭长、主管院长和审委会“五级把关”定案机制,与相关部门协调,积极推进关键证人、鉴定人出庭工作。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审判政策,力争使每一起案件都成为经得起检验的铁案。

  2007年北京一中院审理了一大批广受关注的大案要案。年初,他们受理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原局长郑筱萸、药品注册司司长曹文庄等受贿、玩忽职守系列案。为了把这起涉及国计民生,受到高度关注的案件审理好,法官们对案件的每一起事实进行反复核实,对案件审理中出现的每个细节进行反复研究,针对被告人提出的各种辩解一一进行了有理有据的反驳。5月29日,北京一中院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郑筱萸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经过市高院二审,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7月10日郑筱萸被执行死刑。案件判决后,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强烈反响,被称为中国政府打击腐败的一击重拳,彰显了司法机关惩治腐败犯罪决不手软的决心。

  在审理原通州区梨园镇副镇长房广成等37人黑社会组织性质一案时,面对错综复杂的案情,几名承办法官用了几个月时间认真阅读了近500本案卷,对近百起事实逐一进行研究核实,用十天时间开庭审理此案,认真听取了每名被告人和他们聘请的60多名律师的辩解,最后对房广成等37名被告人分别作出了判处有期徒刑20年等不同的刑罚。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净化了首都的社会环境,增强了人民的安全感。

  “首都法院无小案”,在北京一中院,一起很普通的案件也可能会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正是这种关注,促使法官们在审理案件时,小案当成大案办,既注重法律效果也注重社会效果。人们在关注中,看到了司法的进步,在期待中,感受了法律的公正与尊严。

  在审理倍受服务行业关注的某酒楼因收取开瓶费而引发的服务合同纠纷案时,一中院在判决书的论理部分进行充分的辨法析理,既考虑了市场行业惯例和经济规律,又平衡了服务行业和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得到各方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在审理我国首例因当事人对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律适用提出异议而引发的行政诉讼案时,一中院依照《证券法》的基本原则,判决驳回了原告黄某要求撤销对他个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诉讼请求。社会舆论对北京一中院的判决大加赞赏,认为,北京一中院用法律手段支持了政府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监督、管理,有效规范了市场行为,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在审理一起14岁女孩被公交车售票员伤害致死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中,一中院的法官们充分考虑到受害人所受到的伤害,他们在判决书中写道:“世间最大的痛苦,莫过于眼睁睁目睹最爱的人从自己身边消逝,而自己却无能为力,法院相信这种痛苦确实达到了令人难以想象有地步,必须给予充分的抚慰。”,最后,终审判决突破了以往精神损害赔偿的上限,判令相关当事人赔偿被害人父母75万元,对失去女儿的当事人给予了充分抚慰。在寒风烈烈的隆冬,北京一中院的判决在京城引起了热议。《人民日报》在11月28日发表了题为《假如毛毛泉下有知》的时评中,这样写道:北京一中院的判决,浸透着法律严谨却又处处闪耀着人性光辉,值得我们报以由衷的敬意。

        奏响和谐乐章:化解纠纷案结事了

  社会矛盾与纠纷在人民法院能不能得到平复化解,当事人的利益能不能得到有效的维护和实现,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党和政府、社会公众对人民法院的和谐司法能力与效果投以更多的关注和期待。“案件到了一中院,不管在什么阶段,只要有调解有可能我们都不会放弃。”北京一中院领导的一席话道出了他们追求司法和谐的决心。

近年来,北京一中院在实践中探索建立了全员、全程、全方位的调解工作机制。在立案阶段,坚持立案与财产保全同步进行,形成了“立保同步、保调对接、以保促执”的工作模式,仅2007年在财产保全阶段促成和解的案件标的额就达9.8亿元。案件审理过程中,针对刑事、民商事、知产、行政等不同类案件的特点,积极摸索促成调解、和解、撤诉的方式方法。在民事案件审理中,一中院加强对矛盾容易激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案件的调解工作,5年间有一万余件民事案件得以调解结案,2007年,全年以调解撤诉方式解决民事纠纷3495件,调撤率达到26.7%。在刑事二审案件审理工作中,法官们从弄清案件事实和上诉原因入手,有针对性地做工作,促使上诉人主动撤回上诉,服判息诉,近年来,刑事二审案件撤诉率逐年提高,2007年达到了23.1%,对的刑事罪犯的改造自新起到积极作用。

  国家部委等行政机关有六成以上在北京一中院辖区内,行政案件的被告级别高,社会影响大,为了通过行政审判最大限度地化解官民纠纷,融洽官民关系,一中院在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抓住审前、诉中、判后、监督等环节,注重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耐心做当事人的工作,成功化解了大量行政纠纷。2007年,一中院在审理除知识产权案件以外的以国家部委为被告的行政案件中,通过协调撤诉比例达到27%。

  2007年11月,一起涉及200多名原国企退休职工的劳动纠纷案在提起再审后得以调解结案,曾经多次集体到中央机关上访的当事人对一中院法官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该案涉及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遗留的历史问题,200多名退休女职工由于生活得不到保障而与企业产生了较严重的劳动纠纷,案件涉及人数多,关系错综复杂。为了把这起各级政府关注,事关首都社会稳定的案件妥善处理好,实现案结事了,院、庭领导和承办法官一起想办法,研究方案,与地方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针对退休职工的不同情况分头做工作,最终使200多名退休职工与企业达成调解协议,持续多年的纷争得到圆满解决。

       树立司法权威:着力破解执行难题

  法院作出的判决能不能得到执行,是树立司法权威的关键所在,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执行难”是人民法院共同面临的问题。面对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当事人的期待,北京一中院不断更新办案理念,转变执行思路,创新执行方式,积极探索破解执行难的长效机制。2003年以来的五年间,北京一中院执结各类案件7900余件,标额达300亿元。

  为了防止恶意隐匿转移财产,为案件执行奠定财产基础,北京一中院建立了“立案后保全先行、执行前调查先行”的“双先行”执行机制,他们将诉讼保全职能设立在立案庭,引导当事人在立案时及时申请保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立案与保全同步进行,构筑了诉讼保全快速通道。以快速便利、精确规范、迅捷高效的保全工作,为案件执行争取了主动。据统计,2003年到2007年,北京一中院成功保全了高达211亿元的涉案财产。

  为了对每一起执行案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北京一中院要求执行法官在接收案件后,必须对被执行财产的现状进行调查,做到“六查清”,即:查清被执行财产的权属状况;查清财产的数量;查清财产质量;查清被执行财产是否存在工程价款、担保物权等优先受偿权,是否存在共有、股东、租赁等优先购买权,保障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查清被执行财产的占有使用情况,重点查明占有使用人、占有使用原因和具体用途,确保财产处置后能够移交新的权利人;对作为被执行人的主要财产或用作生产经营的被执行财产,查明被执行人的生产经营状况、从业人员状况和是否拖欠职工工资等,保障被执行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这一制度的实施,实现了在拍卖、变卖之前对被执行财产现状进行化全面细致调查核实的规范化、常效化,确保了处置被执行财产的质量和效率。

  2007年10月6日,中央电视台以《面对难案》为题在《焦点访谈》栏目中,播出了北京一中院成功执结涉及丰利达公司的系列执行案,对一中院的执行理念、执行方法给予充分肯定。这起系列执行案涉及北京和外地的四家法院作出的四份生效裁判文书,涉案当事人众多,标的额超过亿元,关系错综复杂,案件涉及的标的物是北京枫润家园小区的几栋住宅楼。执行过程中,北京一中院既注重依法维护法院判决的既判力,最大限度地实现债权人的利益,又注重最大限度地减少债务人的损失,努力实现几方当事人的和谐共赢,彻底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促进企业的良性发展。在法官的多方协调和不懈努力下,各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在法院监管下将枫润家园的全部房产予以变卖,并用变卖所得房款偿还各债权人的债权。为了盘活枫润家园的房产,使其成功上市,实现资金回笼,一中院执行法官多次与市建委、房屋土地管理局等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协商,协助案件债务方丰利达公司办理了房地产网上签售手续,并协调银行解除了对枫润家园的抵押,终于使枫润家园得以顺利出售,1.17亿元房款全部到帐,仅用不到半年的时间就使这起历时3年的系列执行案得以成功执行。近年来,北京一中院在执行工作中,经过不断的摸索,总结出了 “有效分割法、保值盘活法、协调促和法、灵活引入法、威慑疏导法和延伸联动法”等有效执结案件的方法,为破解执行难题提供了宝贵经验。

  新的形势任务对人民法院的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成为北京一中院法官不断提高案件审判质量的强大动力,新北京、新奥运赋予北京一中院法官新的责任和使命,在追求司法公正与权威,建设法治国家的征途上,北京一中院将在人们关注的目光中创造新业绩,实现新跨越。
责任编辑:王文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