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当天,国内著名的互联网企业百度公司的高级法务经理一行三人专程来到我院,感谢我院对一起商标行政案件的公正审理,向民五庭和民五庭副庭长姜颖法官分别敬赠了锦旗。
据了解,2001年5月28日,百度公司在“计算机编程、以计算机信息网络方式提供计算机信息”等服务上获准注册了“百度”商标。2005年4月13日,深圳市夜来香保健品有限公司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百度”商标,申请类别为避孕套等计生用品上。2010年3月29日,百度公司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夜来香公司的“百度”商标,但被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予以维持。故百度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向我院提起诉讼。
我院经审理认为,2005年4月13日以前,百度公司在“以计算机信息网络方式提供互联网搜索引擎服务”上注册、使用的“百度”商标已经成为中国境内相关公众广为知晓的驰名商标。夜来香公司故意在不同类别上注册与他人相同“百度”商标,主观恶意较为明显。受我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将“百度”商标使用在计生用品等私密生活用品上可能会降低“百度”驰名商标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减少消费者对“百度”驰名商标的认同感,进而损害原告的合法利益。最终合议庭当庭宣判:撤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由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做出裁定。
百度公司表示,作为新兴的互联网企业,其商标价值从发展初期到价值顶峰往往仅需几年,但在这段时间里经常会出现商标抢注的问题,如本案中,第三人的行为就令其头疼不已。但是经过一中院的审理,尤其是以姜颖为审判长的合议庭的审理,企业的形象得到了维护,正当的权益得到了保护,在此对于法院辛勤的工作表示感谢!对于姜颖法官专业的审判能力表示叹服!最后,百度公司向我院民五庭敬赠了“公正司法、知产护航树典范,服务大局、品牌保护书新篇”的锦旗,向姜颖法官敬赠了“辨法析理树专家法官典范,公正司法奠民族品牌基石”的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