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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一中院发布破产审判十年白皮书 助力首都供给侧改革
作者:高春乾、苏汀珺  发布时间:2017-06-02 14:49:12 打印 字号: | |
  6月2日上午,在《企业破产法》实施十周年之际,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该院《破产审判白皮书(2007—2017)》。据了解,这是北京市法院系统发布的首份破产审判领域的白皮书。人大代表、专家学者、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领导以及媒体记者等受邀参加了发布会。

  《破产审判白皮书(2007—2017)》全面梳理了《破产法》实施十年来该院审理破产案件的基本特点,在深入分析企业破产成因、系统总结破产审判经验的基础上,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具体落实中央提出的“运用法治办法化解产能过剩,完善企业退出机制”的任务要求提出了对策及建议。白皮书内容丰富、数据翔实,既是破产审判经验的总结书,也是企业破产风险防范的提示书,还是协力推进《破产法》实施的倡议书。

  据介绍,自2007年6月1日《破产法》实施以来,北京一中院新收企业破产案件170件,审结135件,结案率达79%。在已结破产案件中,破产债权申报总额达75.6亿元,其中金融债权共计36亿元,占比47.6%;安置企业职工4745人,安置金额达到2.87亿元;处置破产财产总额1.67亿元,其中通过拍卖或者协议转让实现土地使用权、房屋、车辆、设备所有权的灵活变价,盘活不良资产1.22亿元;职工债权平均清偿率为普通债权平均清偿率的5倍,民生权益得到较为充分的保障。破产审判在拯救危困企业、审慎化解各方矛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僵尸企业”依法有序退出提供了法治途径,一些区域性重大破产案件的审理也产生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促进首都产业结构调整、推动首都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维护首都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十年来,北京一中院积极探索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的破产审判工作机制,强化破产审判双赢多赢理念,通过建立完善破产企业分类识别、执行移送破产审查、管理人选任机制等,不断提高破产审判专业化水平,审结了天勤证券经纪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北京文脉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等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案件,受理了全市法院首例执行移送破产案件等新类型破产案件。2016年9月该院成立全市法院唯一独立机构编制的破产案件专业审判庭,截止目前该庭新收案件为该院2014年、2015年两年破产案件收案总数的3倍,审结案件为该院2014年、2015年两年破产案件结案总数的1.4倍,专业化审判效果初步显现。

  同时,白皮书归纳了破产案件审理层面和破产法实施制度保障层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针对企业资产及负债清理困难,处置变现限制较多,破产重整启动难、推进慢以及管理人制度亟待完善等制约破产审判发展的瓶颈问题,从进一步健全完善破产审判机制,积极推进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大力推进破产审判信息化建设,保障管理人依法履责,推动建立常态化府院协调机制等方面提出对策及建议,努力实现首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的新发展。

  新闻发布会后,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领导还就进一步创新破产审判机制,切实提高服务保障首都供给侧改革的能力水平进行了座谈研讨。
责任编辑:孔维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