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全国第二家破产法庭在京揭牌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寇昉共同为北京破产法庭揭牌。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林文学、副庭长关丽,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在存、北京市委政法委副巡视员徐振刚及北京市编办一处处长张利军等有关领导,全国政协委员李大进、市人大代表朱建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欣新、徐阳光等共同出席揭牌仪式。揭牌仪式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吉罗洪主持。
揭牌仪式上,刘贵祥专委首先代表周强院长对北京破产法庭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对北京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指出,当前成立北京破产法庭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积极参与国际破产规则治理体系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北京法院要以此为契机,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担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推动破产审判能力提升,扩大破产审判对外交流,打造破产审判北京名片,为改善我国营商环境,健全社会主义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寇昉院长指出,设立北京破产法庭,是北京法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优化首都营商环境,助力首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要意义。这是北京破产审判的大事,标志着北京破产审判专业化水平又上了一个新台阶。设立北京破产法庭,通过整合提高司法资源效能,进一步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的破产审判工作体系,积极推动建立府院破产工作统一协调机制,有效发挥破产制度的拯救功能,强化破产制度的挽救与要素配置功能,助力首都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揭牌仪式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了新闻发布会。会上,市高院民二庭庭长薛强宣读了最高法院的设庭批复及市委关于设立北京破产法庭的相关批复,通报了北京破产法庭的管辖范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北京破产法庭的管辖范围包括审理北京市辖区内市级以上(含本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公司(企业)的强制清算、破产案件及衍生诉讼案件,跨境破产案件等。
随后,吴在存院长回顾总结了北京一中院破产审判的工作成效和经验亮点,并明确了北京破产法庭重点开展的五项工作。
2016年,北京一中院成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成立后共受理各类案件310件,审结251件,受理审查及审结案件数均超过此前八年破产案件收结案总数。该庭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健全完善“三项”机制,有效实现“八项”突破,建立全国首个破产领域京津冀区域司法协作机制,成功审理全国首例“两网”公司破产重整案,发布北京法院首份《破产审判白皮书》,实现了一中院破产审判工作的跨越式发展。
吉罗洪副院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一中院在示范引领提升全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方面取得的积极成效,并从进一步助力优化营商环境、防范化解首都重大风险、实现最好审判质效和打造一流审判队伍四个方面,对北京破产法庭提出工作要求。
目前,北京破产法庭设有三个工作室、四个诉讼服务接待中心、五个法庭和六个审判辅助场所,实现了机构、审判及办公场所独立。北京破产法庭法官团队研究生以上学历占比83%,平均年龄40岁,平均审判年限12年。
出席仪式的领导、嘉宾还参观了北京破产法庭新落成的诉讼服务大厅和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