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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中院召开涉保障性住房纠纷审判工作情况新闻通报会
作者:武旋 曾巧艺  发布时间:2019-04-11 15:12:29 打印 字号: | |
  • 新闻通报会全景
  • 市一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在存
  • 会议主持 市一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立娜
  • 市一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高萍通报我院涉保障性住房纠纷审判工作情况
  • 北京一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在存与北京市住建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邹劲松代表双方共同签署了《构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合作协议》1
  • 北京一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在存与北京市住建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邹劲松代表双方共同签署了《构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合作协议》2
  • 市住建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邹劲松通报保障性住房相关工作情况

保障性住房作为维护房地产市场基本稳定、实现受保障群众住有所居的有力措施,近年来得到了较快发展。与此同时,围绕保障性住房产生的矛盾纠纷也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今天上午,北京一中院举行涉保障性住房纠纷审判工作情况新闻通报会,向社会各界通报了该院审理涉保障性住房案件的相关情况,并围绕五个典型案例向社会作出提示。

   随着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数量的增多,法院受理的涉保障性住房案件数量也呈现出上升趋势。2015年1月-2019年3月,北京一中院共审理涉保障性住房案件155件。从案件类型看,涉保障性住房案件涉及经济适用住房、公租房、廉租房、自住房、限价房等各类保障性住房。从案件占比看,涉经济适用住房的案件占比64%,涉公租房和廉租房的案件占比32%,涉自住房和限价房的案件占比4%。从数量趋势看,涉经济适用住房案件的数量呈下降趋势,涉公租房案件的数量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占涉保障性住房案件的比重逐渐提高。从案由分布看,北京一中院审理的涉保障性住房案件中合同纠纷占比69%,物权纠纷占比18%,婚姻家庭纠纷占比13%,合同纠纷占比近年来呈不断升高的态势。总体上,涉保障性住房案件呈现出五大特点:政策法律性强,案件数量的增幅变化与相关政策的出台调整高度吻合;违约情形多样,明确的政策规定下,转租、欠租、非法占有、骗购、违规交易等均有出现;家庭因素复杂,家庭因素影响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格和权利分割;公共属性突出,相关案件与社会公共利益联系密切;社会关注较高,对于该类案件的审理,人民群众高度关注,极易成为热点问题。为有效应对涉保障性住房案件不断进入司法程序的新变化,北京一中院在审判工作中形成了“树立一个理念、坚持三项原则、强化五个结合”的审判工作机制,通过确立专业化的审判工作机制,有序开展涉保障性住房新类型案件的审理工作。

   从目前审理的案件看,涉保障性住房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突出,表现在违规转租牟利、拒不交纳租金、非法占有房屋、违法违规骗购、违规提前出售五个方面。北京一中院结合每一项法律问题准备了一个典型案例,并围绕具体案例,向涉保障性住房案件相关各方进行提示:受保障群众要依约使用房屋,及时交纳租金,自觉申报资格变化,提供个人、家庭的真实资料,严格遵守关于保障性住房的限制规则;保障性住房产权单位应当强化提示告知,严把资格关口,在合同中详尽约定权利义务,依约动态管理,及时收缴租金,法定期间行使诉权。通过向双方的提示,北京一中院希望涉保障性住房案件各方增强法律风险意识,自觉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提升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水平,切实提高保障性住房的安居效果。

   今天的通报会特别邀请到北京市住建委的相关领导嘉宾参加。会上,北京一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在存与北京市住建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邹劲松代表双方共同签署了《构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合作协议》。以合作协议为契机,双方将就政策背景、案件执行、调查研究等方面展开合作,建立司法与行政有序衔接,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以及专业人才培养共建三项主要机制,更好地解决涉保障性住房案件审判实践中涉及的政策性问题,更好地保护受保障群众的合法居住利益,更好地发挥保障性住房保障民生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孔维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