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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中院:法保联动机制助力“立审执破管”全方位风险管控
作者:高春乾、赵宝玉  发布时间:2019-08-20 13:00:00 打印 字号: | |

    

        8月20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充分整合运用保险等社会资源 探索建立‘立审执破管’全方位风险管控机制”新闻发布会,通报北京一中院借助保险等社会力量全流程化解矛盾纠纷、全方位管控风险的相关情况,并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开启“人民法院+人民保险”常态化合作新篇章。

  据了解,北京一中院与人保财产北京分公司建立常态化法保联动合作机制,搭建开放式合作平台,双方将在诉讼保全责任保险、执行悬赏保险机制、“保全+救助”机制、破产管理人执业保险等方面深化合作,涵盖立、审、执、破等各个程序环节。在现有保险条款的基础上,对保险范围、保险责任、保险费率等方面充分调研,不断打造符合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特点的专属保险产品,服务涉诉群众司法需求。

  近年来,北京一中院充分发挥保险功能作用,完善“人民法院+人民保险”合作机制,在“保全+保险”“悬赏+保险”等机制的基础上首次在破产案件中引入管理人执业责任保险机制,充分利用保险的杠杆效应服务司法实践,撬动社会资源化解矛盾纠纷,降低诉讼风险,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发挥保险服务在立案前端、审执中端和破产末端的功能作用。在前端,完善“财产保全+保险”机制,创新实现网上财产保全,借助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助力财产保全制度功能作用的发挥,保调对接、以保促调、以保促审、以保促执的效果逐渐显现。在中端,建立“悬赏执行+保险”机制,探索司法拍卖贷款保险机制等,显著减轻诉讼当事人、申请执行人的经济压力,降低当事人诉讼风险,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全面实现。在末端,引入破产管理人执业责任保险制度,积极探索以市场化方式加强对破产管理人的履职保障。

  充分发挥保险功能作用,是北京一中院整合运用社会资源,建立“立审执破管”全方位风险管控机制的重要内容。近来年,北京一中院充分整合运用人民调解、律师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保险机构等社会资源,通过健全完善诉非衔接、超前多元化解、“人民法院+人民保险”、市场化破产等创新机制做法,在着力构建“立审执破”一体化工作格局的基础上,将风险管控贯穿全过程,强调依托法院职能作用,市场化、社会化力量共同参与,充分发挥社会治理的功能作用,形成“立审执破管”全方位风险管控机制,对于进一步提升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水平,防范化解司法领域重大风险,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新期待等具有积极意义。

 

 

 

 
责任编辑:孔维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