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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诉讼告知书
作者:一中院  发布时间:2019-04-03 14:08:57 打印 字号: | |

为维护良好的司法审判秩序,营造诚信、权威、公信的司法审判环境,倡议所有诉讼参与人:

一、在诉讼程序中表达真实意思表示,本人亲自签名、摁印、盖章。

二、提交真实证据材料,不伪造、变造、隐匿证据。

三、在立案、审判、执行、再审等一切诉讼活动中坚决杜绝滥用职权、虚假陈述、隐瞒关键事实、诉讼诉讼、诉讼欺诈等不诚信诉讼行为的发生。

诚信诉讼    从你我做起

 


 
责任编辑:孔维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