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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中院依托六项机制全面加强疫情防控专项监督
作者:肖潇  发布时间:2020-02-17 10:18:53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市监委关于开展专项监督的工作要求,我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在存亲自部署安排,牵头制定出台我院《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开展专项监督的工作方案》,明确要求依托六项机制全面加强疫情防控专项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重要作用,确保压实院庭两级领导干部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强化疫情防控一系列要求措施落实到位,以坚强有力的监督保障全院疫情防控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是建立内部协调联络机制。要求机关纪委、监察室主动加强与我院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牵头部门和成员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了解掌握全院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情况、不同类别人员的统计情况、人员防控隔离的组织落实情况、窗口单位疫情防控的应对防范情况和疫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情况等,确保相关信息掌握及时、了解全面、内容准确。

二是建立畅通上传下达机制。要求机关纪委、监察室切实加强与驻市高级法院纪检监察组疫情防控专项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联系,每日定时报告我院疫情防控工作的落实情况,及时跟进上级关于推进专项监督工作的精神要求;密切关注舆情动态,认真做好阵地管理,高度关注疫情防控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充分做好分析研判、督促解决落实。

三是建立重大情况即时报告机制。明确由专人专责负责协调报送工作,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现的重大情况和违规违纪违法、失职失责等问题线索,在24小时内向驻市高级法院纪检监察组报告情况;对在春节假期期间发生的重要情况、突发疫情以及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向驻市高级法院纪检监察组报告。

四是建立专项监督动态检查机制。明确把检查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的执行落实情况作为开展专项监督的重要内容,要求机关纪委、监察室通过参加本院疫情防控工作专门会议,监督每日“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安检、窗口、庭审等岗位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情况,监督检查各类人员遵守院区疫情防控纪律规定情况,监督检查院区疫情防控保障设施、物资落实情况等多种方式,动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五是建立问题线索优先处置机制。明确对收到的涉及疫情防控工作的信访举报和在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做到接诉即办、优先处置,并在24小时内报至驻市高级法院纪检监察组,对不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部门和人员,及时开展提醒警示工作;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理。

六是建立失职失责严肃查究机制。明确对疫情防控工作中喊口号、装样子、不担当、不作为、推诿塞责、贻误工作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特别是不认真执行每日“零报告”制度、不落实具体防控措施的,首先从政治纪律查起,严肃执纪问责;对发现的腐败、作风和失职渎职问题线索,加大查处力度,从严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张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