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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日|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作者:王帅、陈淼璐  发布时间:2020-04-15 16:34:31 打印 字号: | |

 某军迷论坛:

我家边上的基地好像在军事操练哎!

无图无真相!上图上图!

图来了!

某社交场合:

小哥哥,你是做什么工作的啦?

国防科工……

哇哦!好厉害哦!可不可以给我讲一下啦!

我工作的主要内容就是……

某街头:

您好,我们在做市场调研,能配合一下我们写个问卷调查吗?

可以

请问您的工作单位是……

停!可能你已经被盯上了!

国家安全不是谍战片

也许你只是一次不服输的炫耀

也许你只是一次不经意的坦诚

也许你只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善举

殊不知有可能对国家安全带来潜在的威胁

 

2015年起,每年的4月15日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树立国家安全意识、自觉维护国家安全

是每个公民应尽的基本义务!

 

国家安全是什么?

《国家安全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国家安全包括什么?

 

 

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有哪些?

《宪法》《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反间谍法》《网络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核安全法》《国家情报法》《刑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

 

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1、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2、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任务的;

3、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4、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5、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怎么做?

1、涉密照片不乱拍:不在军事基地、军用港口等地未经允许拍摄,更不能将上述照片在微信、微博等社交网站发布。不私自抄录、复印、翻拍秘密文件、资料。

2、涉密信息不乱传:在现实生活和网络交往中不谈论涉密单位的内部人事组织、科研进展、技术成果等未公开的数据资料。在与境外人员接触时不携带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记有秘密事项的记录本,对方索取科技成果、资料、样品或公开询问内部秘密时,坚决予以拒绝。

3、可疑人员不轻信: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带境外人员参观或进入非开放区域、场所;不准境外人员利用学术交流、讲课的机会进行系统的社会调查;不填写境外人员发放的各种调查表,或替他们撰写社会调查方面的文章。

4、涉密文章不乱发:在新闻出版工作中,要注意保密原则,不要随意刊载有关国防、科研等事关国家秘密的事项。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在国外刊物上发表文章,要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不要为境外人员提供或代购内部读物和资料。

5、内外网电脑不乱用:不在内网专用电脑上使用无线网卡、无线鼠标、无线键盘等无线设备以及外单位的存储介质;及时更新杀毒软件,加强对病毒的防范。

 

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时应该怎么做?

1、拾获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送交有关机关、单位或保密工作部门;

2、发现有人买卖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报告保密工作部门或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处理;

3、发现有人盗窃、抢夺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有权制止,并应当立即报告;

4、发现泄漏或可能泄漏国家秘密的线索,应当及时拨打12339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疫情期间

我们读懂了什么叫“万众一心”

我们感受到了国家安全的重要

我们更加深刻理解

个人、家庭、社会和国家

血脉相连、同呼吸、共命运的深刻意义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

维护国家安全,每个人都是战士!

春已至,花已开

愿岁月静好,人间皆安

愿山河无恙,国富民强

 

 



 

 

 
责任编辑:张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