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9月8日上午,北京一中院邀请北京市人大代表吴文彦、马麟、李慧娟、钱晓萌、高淑芹及北京市政协委员董双良来院,旁听刑一庭审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庭审。院党组书记马强接待代表委员一行。
庭审开始前,马强书记对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向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一如既往的关心与支持表示感谢。刑一庭负责人张鹏向代表委员们介绍了旁听案件的基本案情。本案系一起三名被告人共同伤害案件,为准确查明事实,贯彻庭审实质化要求,合议庭依法通知四名关键警察证人出庭作证。此外,鉴于一名被告人听力障碍,北京一中院特意为其购置了助听器,以充分保障其诉讼权利,确保其知悉公诉人当庭出示的全部证据,能够实质性参与庭审,充分发表辩护意见。
随后,代表委员们有序进入西中法庭旁听庭审。本次庭审严格按照北京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进行,合议庭成员、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及旁听的代表委员均全程佩戴口罩,并按照防疫要求保持足够间距就座。庭审中,合议庭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依法通知四名警察出庭作证,庭审程序规范严谨、紧凑有序。
在庭后座谈交流过程中,代表委员们高度肯定了北京一中院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中,大力推进关键警察证人、鉴定人出庭的工作举措,并一致认为,此次庭审公开高效,庭审内容重点突出,诉讼引导及时适当,展现了法官优秀的庭审驾驭能力。同时,代表委员们希望北京一中院进一步总结关键警察证人、鉴定人出庭工作经验,以进一步深化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取得实效。
市人大代表 吴文彦
民进中央委员、北京市委副主委
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
市残疾人联合会执行理事会理事长
参加此次旁听对于警察出庭作证制度有几点感受:一是体现了对法律和警察职业的尊重;二是提高了证人证言以及庭审的质量;三是保障了当事人与证人对质的权利,是对当事人的保护和尊重;四是促使警察行使权力更加慎重,提高了公安办案质量。此外,法庭为听障被告人提供助听器也体现了庭审的人性化。建议在有残疾人参加的庭审中进一步增加相应的辅助措施,更好地保障当事人权利。
市人大代表 李慧娟
北京京粮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品控部经理
一中院在强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进程中做了很多工作,坚持不断地推进警察证人出庭的常态化、制度化。警察出庭作证制度能够让控辩双方以及当事人更好地交流,相比单纯的审阅卷宗更能帮助法官判断证据真实性,减少错案的发生,是非常有益的探索。
市人大代表 钱晓萌
北京市西城区滨河公园管理处职员
警察证人出庭一方面有利于查明事实,另一方面也可以反过来约束公安机关严谨办案,这两个方面环环相扣,相辅相成。每一项举措首开先河总是不容易的,一中院探索推动关键警察证人、鉴定人出庭工作的过程肯定非常艰难,能够取得今天的成绩,我表示由衷的敬佩。作为连任人大代表,这几年明显感到法院工作,包括代表联络工作质效的不断提升,整体精神面貌的积极向上,希望以后有更多机会参加法院的联络活动。
市人大代表 高淑芹
北京市丰台区西罗园街道
角门东里二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本次庭审反映出一中院在近年的司法改革过程中克服了很多困难,尤其是积极推进警察出庭作证制度化的建设。办案民警作为案件参与者掌握的信息更为真实、完整,出庭作证更具力度。并且,警察证人出庭制度也使警察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得到保障,对于公检法都有助益。
市政协委员 董双良
北京市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南非项目部副部长
感谢一中院邀请参加此次庭审观摩活动。一中院推动的警察证人出庭作证工作在目前证人难找、不愿出庭的传统背景之下具有重要意义。建议庭审中法官和检察官宣读一些材料时,法庭大屏幕能够配合予以实时显示,最大限度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北京一中院党组书记 马强
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在于让事实展现在法庭、让证据出示在法庭、让意见发表在法庭,给予诉讼各方在法庭上充分表达的机会。证人出庭作证,是落实司法公开原则的内在要求,也是案件审判质量的重要保障。警察作为案件的第一见证人出庭作证,接受控辩双方充分的交叉询问和辩论,使庭审中的辩论过程成为了人与人之间立体的交锋,有利于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准确认定。希望各位代表委员积极呼吁社会重视普通证人出庭制度的落实,切实提高庭审实质化水平。同时,北京一中院将加大智慧法院建设力度,通过各种技术手段进一步保障残障人士的各项诉讼权利。
据悉,2014年起,北京一中院率先将完善警察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机制作为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突破口,与公安、检察机关共同会签《关于警察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的会议纪要》,明确了警察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的具体案件范围、启动操作程序及保障制约措施,实现警察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的机制化、常态化与规范化。自该机制常态化运行以来,北京一中院已在数十件刑事一审案件中依法通知警察证人或鉴定人出庭,有效贯彻了证据裁判原则,落实了庭审实质化要求,取得了较好审判效果。该项工作机制入选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第二批《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