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法官叔叔,“法治”是什么呢?
法官:法治是依据法律来治理我们的国家,所以法律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
学生:“自由”是不是就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了?
法官:我们的自由是在法律保护与限制下的自由,可不是绝对的自由哦。
学生:我是小学生,法律跟我也有关系吗?
法官:当然了!一个人从出生依法成为我国公民起,就和法律结下了不解之缘。每一个公民既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又受到法律的约束。
“法治、自由、平等……”对于这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关键词如何在小朋友们心中树立正确的认识可谓是至关重要。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法治”主题,近期北京一中院的法官们就带着《民法典》走进了小学校园。
为培育青少年法治理念,弘扬法治文化,切实发挥法治教育在青少年行为养成、强化自我保护以及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重要作用,10月19日上午,北京一中院法官走进北京市第二实验小学开展法治教育活动,与实验二小文化街校区、王府校区、德胜校区的数千名师生“同升国旗、共唱国歌、同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北京一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来客出席活动。
“升国旗,唱国歌!”在鲜艳的五星红旗下,在嘹亮雄壮的《义勇军进行曲》中,马来客副院长与全体师生共同向国旗行注目礼,同声高唱国歌。
随后,在文化街校区,结合“法治”主题,马来客副院长向同学们讲解了《民法典》的意义和价值理念,他号召每一名小学生“争做学法好少年” ,遵守公序良俗、社会公德,温暖自己,温暖他人,温暖社会。
我们的《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这是一部关于社会生活和个人权利的百科全书,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可以说从我们每一个人的出生到终老,它守护我们一生一世。
我们都要保持应有的自省自律,明礼知耻,说话和做事有分寸、有界限、有温度,这样才能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成为建设社会主义的栋梁。
在德胜校区,未审庭的仇芳芳则与同学们分享了《民法典》中公序良俗、诚信友善、人格尊严、弘扬优秀家风家训等传统法律文化。
在低年级的王府校区,未审庭的宋莉用同学们的身边小事,鼓励同学们从小树立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优秀品质。
本次“一校多点”普法活动是北京一中院普法延伸工作的又一次新尝试。近年来,北京一中院始终坚持以审判延伸为路径,做好中小学的法治教育“全科老师”,充分发挥少年审判工作优势,落实“从娃娃抓起”的法治教育新要求,不断增强青少年的规则意识,紧扣首都家庭幸福安宁发展大局。通过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以特色普法宣传团队、特色普法宣传产品、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带为依托,不断延伸审判职能,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让全社会了解少年儿童、尊重少年儿童、关心少年儿童、服务少年儿童,为少年儿童提供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