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全国法院系统2020年度优秀案例分析评选活动评选结果,本次案例分析评选活动中北京一中院共有7篇案例获奖。其中,1篇一等奖、3篇二等奖、2篇三等奖、1篇优秀奖,获奖等级和获奖数量均创我院历史最好成绩,获奖案例涉及民事、商事、行政、刑事等各领域,案例成绩位居全国法院前列,北京一中院蝉联全国法院系统先进组织单位奖。
获奖情况
一等奖:获奖案例《闫佳琳诉浙江喜来登度假村有限公司平等就业权纠纷案——差别对待的认定与权利冲突的审思》
撰写作者:民二庭 刘雅璠
案例摘要:本案例涉及劳动者在求职过程中遭遇的就业歧视问题,体现了通过司法评价和确认厘清权利的边界,引导建立兼具效率与公平的用工秩序和市场环境的正向功能,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背景下,最终得出合乎法律、合乎道德、合乎正义的裁判,具有指导价值和积极意义。
二等奖:获奖案例《覃辉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违法行为的认定》
撰写作者:行政庭 赵锋、张婷婷
案例摘要:本案例紧紧抓住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滥用支配权”这一核心行为特征,在明晰证券法上指使行为的含义及证明标准的基础上,明确此类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有效弥合了立法与实践之间的不协调,对于今后证券监管与司法裁判,均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获奖案例:《北京百思特捷迅科技有限公司诉北京和利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民法典》语境下有关合同解释的规则认定与处理》
撰写作者:清河法庭 柳适思;申诉审查庭 赵海洋
案例摘要:本案例涉及固定期限房屋租赁合同中任意解除权的设立、合同解释规则的具体适用方法以及公平原则、诚信原则等《民法典》基本原则在个案中的评价标准等司法实践中的重点、热点问题。
获奖案例:《苏州吉姆西客车制造有限公司诉财政部补助资金专项检查处理决定案——行政允诺行为的司法审查标准》
撰写作者:行政庭 赵锋
案例摘要:本案例系全国首例涉及新能源汽车补贴行为的行政案件,总结了行政允诺案件的审查要点,提出对政府规制的“明显不合理”审查标准,为行政允诺规则的实体审查提供思路,归纳出较为完善的裁判标准,明确了此类案件的审理思路,为行政允诺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有益参考,也进一步丰富了行政行为理论的内容。
三等奖
获奖案例:《吕先计诉宁波奥胜贸易有限公司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因选任不具安全生产条件的特种作业主体的连带赔偿责任认定》
撰写作者:民二庭 丁少芃
案例摘要:本案例以可视化方式厘清了承揽关系及雇佣关系的辨别因素,全面梳理了与空调安装特种作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确立了空调生产或销售企业选任不具安全生产条件的特种作业主体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裁判规则,并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对本案裁判价值取向与行业规范作用予以延伸阐释。
获奖案例:《北京志远数存科技有限公司诉王健伟、北京智存融远科技有限公司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公司法语境下竞业禁止的认定标准与救济》
撰写作者:民三庭 杨力
案例摘要:本案例以“竞业禁止+共同侵权”的认定标准,延伸了损害公司利益时的救济路径与方式,从而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以及已经建立的市场竞争秩序。同时,综合考虑高级管理人员的劳动权以及人才资源对整个社会福祉提升的作用,分析了停止侵权与终身禁止执业的区别,明确了该类纠纷中救济方式的例外。
优秀奖
获奖案例:《丁红言、段瑞成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代开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的认定》
撰写作者:刑二庭 鲍艳、李悦
案例摘要:本案例是在增值税税率较高、相关制度尚未完善背景下发生“代开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的典型案例。相关裁判规则对于准确认定、打击预防“代开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具有参考价值。
先进组织单位奖: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上述成绩的取得是院党组对案例研究工作高度重视、全院各审判业务部门大力支持以及所有案例作者深入钻研的结果,充分展现了我院法官的审判业务水平和分析研究能力。下一步,我院将以本次案例分析评选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案例研究,健全完善案例工作机制,加强案例指导培训,提高案例撰写质量,提升案例研究水平,努力取得更高层次和更加优异的成绩,推动我院案例研究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