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18日,北京破产法庭法官利用两个半天时间,就加快破产案件办理的关键环节及当前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成效主题,分别与北京市律师协会破产与清算专业委员会160余名律师、北京市管理人协会成员单位100多名律师进行沟通交流和培训讲解。
管理人是破产程序的主要推动者,管理人履职能力建设是提升办理破产质效的重要环节,也是国内外营商环境评估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北京法院为进一步增强管理人身份认同,加强管理人履职保障,在推动建立破产府院统一协调机制的基础上,联合或推动13个政府部门出台16项制度25项措施,有效提升办理破产便利度。
在此次培训会上,法官以“如何高效推进破产案件办理” 为主题,结合司法实践实例,分为“政策篇”和“实践篇”两大部分进行专业讲解,并与管理人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
在“政策篇”,紧密结合管理人履职需求,针对国家发改委、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政府及市高院等相关部门出台的各类制度政策,就管理人查询债务人各类信息、管理人费用报酬的保障、破产财产网拍新规等重点条文,进行逐一分析讲解。
在“实践篇”,围绕如何提高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效率、及时接管债务人财产的方式方法、丰富破产财产处置方式等提高办理破产效率的关键环节,与参会管理人进行了交流,特别针对“整体出售”的基本概念、实践运用时的法律依据、法律解释原则、违约标准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此次培训交流,有助于管理人更加高效便利地开展履职工作,有助于提升管理人履职效能,有助于推动各类营商环境制度政策的深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