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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特刊|中间商虚假宣传、卖家隐瞒真实信息……如何“避雷”二手车交易风险(二)
作者:习亚伟  发布时间:2021-11-12 14:34:29 打印 字号: | |

 “雷区”四:网络平台虚假宣传 作出不实承诺

王某在某二手车网上销售平台上以 3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辆二手车。该二手车网络销售平台在网络上发布大量广告,宣称拥有专业检测团队、几百项车况检测,所售车辆均为无重大事故、无泡水、无火烧的车辆。正是因为该网站的宣传,王某才决定购买车辆。但是购车后不久,王某在维修涉案车辆的过程中得知案涉车辆曾经发生过严重保险事故,遂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合同并要求二手车销售公司按三倍车价进行赔偿。法院查明,案涉车辆确实在王某购买前发生过多次重大事故,其中一次事故伤及车辆主要架构。同时还发现该二手车网络销售平台所谓有几百项车况检测也并没有真正落实,某些车辆只是由有经验的汽修师傅进行查看后便进行销售,并没有严格的检测程序。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二手车销售公司是专业负责二手车销售的企业,应对其销售车辆的车况有清楚认知,类似于伤及车辆主要架构的重大事故是二手车销售公司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情形,而二手车公司未经严谨检测即承诺所售车辆无重大事故,系对车辆真实情况的隐瞒,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判决该二手车销售公司以三倍车款的金额对王某进行赔偿。

避雷小贴士: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销售平台如雨后春笋般层出不穷,逐渐成为消费者选择二手车买卖的优选方式。但是,个别二手车网上销售平台凭借华丽的宣传吸引消费者,但实际缺乏足够的检测能力或未能真正落实各项检测,最终可能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事实上,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仅能带来短暂的利益,二手车网络交易平台想要取得长远发展,必须加强内部诚信机制建设,严格对待售车辆把关、严守对消费者承诺、严于对销售人员管理,真正将消费者权益放在首位,努力维护企业自身形象。消费者自身亦应提高注意义务,不要盲目相信网络宣传,理性消费。


“雷区”五:卖家欺诈 中间商是否应担责

吴某通过某二手车中介平台公司购得一台二手车,后发现该车辆属于事故车,遂要求卖家叶某承担退一赔三的责任,并要求该二手车中介平台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卖家叶某隐瞒车辆真实情况构成欺诈,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于二手车中介平台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院认为,根据在案证据,二手车中介平台公司仅是居间方,现因叶某向二手车中介平台公司隐瞒车辆事故导致吴某陷入错误认识,应当由出卖方叶某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吴某要求中介平台承担赔偿责任,无事实与法律依据,对此不予支持。

避雷小贴士:

中介平台在二手车交易过程中的法律责任,主要取决于其在个案中的法律角色。若与上述案例一致,中介平台仅仅扮演磋商的角色,则亦仅需承担居间的法律责任。但个别二手车经营商为逃避税费以及法律责任,常借“中介之名”,行“买卖之实”。消费者在相关中介平台进行二手车交易时,应注意辨别。如果二手车的交易价格系平台公司与买受人直接商定,车辆也是由平台公司直接交付给买受人,购车款亦由平台公司取得,原车主从未与买受人进行过买卖合同的磋商,甚至是平台公司代理双方签订合同,或者二手车出卖人仅仅是代平台公司持有二手车等情况,一般可以认定平台公司与买受人成立买卖或行纪合同关系。在该种情形下,中介平台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与出卖人相同。

此外,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网络中介平台在为不特定的受众提供车辆信息时,应加强对二手车的质量监管与信息披露,维护交易安全与秩序,为买卖双方打造诚信、公开、透明的线上交易环境。




 

 
责任编辑:张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