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院长指出,“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让群众有温暖、有遵循、有保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每一位政法工作者的价值追求,要心里时刻装着人民,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努力实现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即做一名有温度的法院人,让群众感受到司法公正的温暖。
忠诚干净,坚守法治信仰
司法工作者是独特精神禀赋的职业,独特之处来自司法的被动属性和法律的规则意识。唯有在精神上建立坚定的法治信仰,才能摒弃传统社会中对法律规则的变通,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赵鑫法官认为,“执行法官守护的是司法公正的最后一公里,要让纸面权利变成手中的真金白银,这段路需要法官去走。”作为首都的执行法官,他办理了许多涉及腾退问题等难啃的“骨头案”,他坚持“一讲三不”的工作法:讲情怀、不退缩、不放弃、不停步。即使面临被执行人的威胁,甚至是人身攻击,仍然能够做到毫不退让,敢于攻坚亮剑,通过执法活动,让被执行人看到法律的威力,捍卫法律的权威。
周春梅法官曾写道,“法官具有了法治信仰之初心、司法为民之情怀,则必然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担当。”在法院工作17年来,她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律信仰,勤勉敬业、不徇私情,严格公正司法,拒绝人情干扰,以生命兑现了说实话、办实事、脊梁不弯的铮铮誓言,捍卫了原则,捍卫了法治。
心系百姓,践行司法为民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100年来,我们党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作为法院干警,我们必须坚持人民至上,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
周淑琴法官坚信,“法官前面的‘人民’两字,是我们所有工作的出发点。” 她常说,“如果说人心各有一扇门,那么每扇门都有相对应的钥匙。”在办案过程中,她始终做到明理立心、接待热心、倾听耐心、调解公心、关怀爱心。凭着这“五心”,她在办案过程中寻找到打开群众心扉的钥匙,消弭当事人的对立情绪,让很多看似 “山穷水尽”的棘手案件,出现了“柳暗花明”的效果。
她用脚步丈量民情,用真心传递爱心,通过真心关怀、循循善诱,实现“情”与“法”之间的交融,让群众切实感受法院人的温度。“做一个脚下永远沾着泥土的法官”,是黄志丽法官一直以来的职业追求,是她的工作理念,更是她的行为准则。作为基层法官,她认识到很多案件不是黑与白、是与非的一锤定音,既要解决当事人的法结,也要解开当事人的心结。黄志丽总结出“调查研究贯穿始终,亲和调解贯穿始终,释法析理贯穿始终”的“三个贯穿始终”工作法,努力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妥善解决矛盾,致力于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敢于开拓,坚持锐意创新
当前,人民法院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新形势、新任务,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必须要深化改革,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习近平总书记对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批示强调,政法干部要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征程中,锐意进取、勇于创新,努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
邹碧华法官对人民群众怀有深厚的感情,对人民群众反映的“诉讼难”等问题深恶痛绝。为解决群众联系法官难的问题,他在长宁法院成立了全市首家“诉调对接中心”,设立便民电话,方便群众诉讼,并发展成为上海法院统一的12368便民服务热线,用一条热线,架起了法官与百姓沟通的桥梁。他还致力于改善办公环境,将立案大厅分割出独立隔间,充分保障当事人的隐私权。邹碧华法官以司法为民、便民利民为宗旨,勇于创新,把先进管理理念和现代技术手段充分运用到工作实践中,让群众从点滴中感受到司法温度。他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是司法改革的先锋者,是法院干警的学习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