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梁睿,2005年从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毕业后,来到北京一中院工作。怀着法治梦想,与对“法律帝国的王侯”的向往,带着抽象、朴素的“公平、正义”观,在“实事求是”校训的陪伴与指引下,我开启了职业生涯。
参加工作以来,在党组织的教育、关怀和指导下,在司法实践的洗礼下,在领导和同事的鼓励与帮助下,我逐渐成长。我对如何通过法官职业实现法治梦想,有了全新的认识和体会——带着对法官职业的热爱,实事求是地办理好每一起案件,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十年来,我立足岗位公正司法,努力让自己符合一名人民法官的要求。
2012年以来,我共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近2000件,无一被评定为差错,无一超审限。自认为有些痴迷于办案,经常是伏案阅卷,而忘记时间。
上班前、下班后,周末闲时,也总是在思考案件的案情以及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每起案件事实争点、法律争点如何确定,证据之间是否存在冲突,如何解释合同条款,纠纷的根源在哪里,庭审中可能遇到什么症结,当事人不配合庭审怎么进行等等。长时间系统性地思考,使得我办起案件来,总是觉得有使不完的劲,总是沉迷于解决复杂疑难法律或事实问题后的成就感。我也因此有了小小的收获。
2012年,我第二次被评为“商事审判业务标兵”和首次获评“审判质量奖”。
这一年,我首次做客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就自己审理案件与听众交流看法,宣传法治。这一年我首次参加了最高法院组织的商事审判培训班。这一年,我当法官后第二次荣立了三等功。
2013年,我获评“商事审判业务标兵”及“审判质量奖”。撰写的民事判决书作为优秀裁判文书代表发表于《法官论坛》2013年第4期。这一年,我第一次在我院的新闻通报会上发言,就购车指标转让案件相关情况作了通报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2014年,我被任命为合议庭审判长。再次获评“审判质量奖”。这一年我撰写的案例首次发表在《中国法院年度案例》。这一年我以《狭义法律解释方法及其在保险法领域的运用》为题在我院首届“忠法论坛”作主题发言。这一年我受领导指派参加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举办的《保险法》修改专家论证会。这一年我受邀参加了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专家论证会。这一年我第二次在我院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发言,就消法修改暨消费维权案件的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这一年,我首次制作了网易公开课,进行普法宣传。这一年我第三次荣立三等功。
2015年,我再次获评“审判质量奖”与“商事审判业务标兵”,并获评“北京市第三届商事审判业务标兵”。这一年我作为主要执笔人撰写的调研课题《购车指标的转让与应对》发表于《北京审判》。这一年我作为审判长开了有60多位学员旁听的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的观摩庭审,作为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有多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的汉王科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并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证券市场虚假陈述的相关问题进行座谈。这一年我第四次荣立三等功。
2016年,我开始以首批入额法官的名义履职,这一年我撰写的“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诉北京冀东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首次发表于《人民法院案例选》。长时间高强度的工作,我在这一年累倒了,住院休息了一段时间。
2017年,作为全市法院选派的10名优秀法官之一,我被派往通州法院行政庭挂职。这一年我每天往返于石景山鲁谷与通州法院之间,虽然辛苦,但却充实。作为“挂职法官”临时党支部的宣传委员,共发表临时支部信息30余篇。这一年我曾数次召开有较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的公开庭,有力促进了副中心行政执法水平的提升。这一年,我的二女儿出生,我在家庭的地位又有了新的“高度”。
2018年3月份,我重新归队,又干起了商事审判,这一年我晋升为“四级高级法官”,这一年在不到10个月的时间里我审结了235件商事案件。
2019年,这一年我主动申请调入“快审团队”,作为最先调入的三名法官之一,我开始了全新的“二审速裁”工作。我在工作中努力探索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的途径,当年审结案件350件。这一年我首次以“食品安全十倍赔偿相关法律问题”为题对全庭进行授课。这一年我作为执笔人之一参与了院级重点调研课题《民事二审速裁机制问题研究》的撰写。这一年我第五次荣立三等功。
2020年,这一年面对突发疫情,我调研疫情对市场交易秩序产生的影响,完成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下的买卖合同法律问题研究》入选我院的调研专刊。这一年,受领导指派,我参与起草了我院《二审独任制工作规范》,为二审独任制的有效运行提供指引。这一年我所在的审判团队,被评为“北京市先进速裁团队”,我在主题党日活动“传承”中,向全体党员汇报了所在审判团队的事迹以及工作模式。这一年我积极参加“共产党员献爱心活动”,向武汉疫区捐款2000元。这一年我审结案件344件,第六次荣立三等功。
2021年,我撰写的《证券虚假陈述赔偿责任纠纷中信息重大性、系统风险、因果关系的认定方式及投资差额损失的计算方法》首次发表于《审判前沿》第59期。这一年《民法典》开始实施,我在自己办理的案件中首次适用了《民法典》。这一年我以“二审独任制的做法及常见问题”为题首次对全院进行授课。这一年,我全年审结案件408件,第七次荣立三等功。
2022年,我再次获评“审判质量奖”,并在全院审判质效大会作“做到三个坚持,在高效速裁之路继续前行”的经验介绍。今年我首次为全市法院授课。今年我被评为“北京市模范法官”。
不知不觉中,我已在法院工作了17个年头,做了14年的法官。我希望在下一个十年或下下个十年中,依然可以保持目前的工作状态,全身心地投入到司法审判事业中,努力让人民群众在自己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让自己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党和人民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