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院联动是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的重要平台,是延伸行政审判职能的重要手段,能够更有效地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及时解决行政争议,并推动行政纠纷的源头治理。近年来,北京一中院推出四项举措,实质性开展常态化、多层次、多领域府院联动,大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开创了“府院联动”的新格局。
一、注重建章立制,构建合法有序、切实有效、积极有为的府院联动机制
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 打造法治建设高地的工作规范》,为府院联动提供制度保障和纪律约束。严格遵守宪法法律,立足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在法律框架内开展府院联动,汇集多方力量,打造集问题预判、问题研究、问题解决等多项功能为一体的互动平台,切实发挥效能。
二、完善功能建设,拓展多层次、多领域、多渠道的互动功能集群
结合行政权运行的一般性规律,在行政程序的各个关键节点发力,突出互动功能的层次性,涵盖立法论证、决策咨询、标准制定、纠纷化解、法治培训、课题研讨等多个层次,同时定期向不同领域的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法治体检表,对各领域的行政执法问题作重点提示,预防同类问题再次出现,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的产生。
三、强化治理思维,推动实现争议前端化解,深化诉源治理效能
主动融入国家治理体系,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善于治“已病”,防“未病”。一方面,严格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职权,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近三年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数十篇,有力推动执法规范化。另一方面,坚持司法为民,创新拓展纠纷解决渠道,吸纳社会力量,形成协调化解合力,增强府院联动平台实质化解纠纷能力。再一方面,适时参与行政立法、决策咨询等,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
四、跟进调研宣传,打造立体化调宣工作格局,不断提升司法服务保障能力
一方面,自我调研、委托调研、联合调研、专题调研有机结合,深化调研合作层次、拓宽调研渠道。另一方面,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外出授课培训,解答一线执法难题。邀请行政机关人员参与庭审观摩,不断增进法治共识。
一中院将继续扎实推进府院良性互动,健全常态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完善府院联动新格局,推动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和实质性化解,为法治政府建设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