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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长应诉,学生观摩,法官分享,庭审秒变“法治公开课”!
作者:周浩  发布时间:2023-05-20 10:02:57 打印 字号: | |


推进审判理念现代化的源头活水在哪里?如何支持促进政府加强重点领域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如何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落到实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一起区长应诉的行政案件审理中给出了答案。

该案是一起征缴社会保险费决定及行政复议纠纷的“双被告”行政诉讼案件。某公司不服区社保中心所作两份《社会保险费责令限期缴纳通知书》,向区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区政府针对两份通知书分别作出决定维持《行政复议决定书》。该公司不服,提起诉讼。

在二审程序中,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程琥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北京市石景山区委副书记、区长李新,石景山区社会保险中心主任陈爱杰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庭审中,在审判长引导下,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充分辩论,庭审程序规范有序,各方当事人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告官难见官”,始终是行政诉讼的一大痛点。本次庭审中,北京市石景山区李新区长、石景山区社会保险中心主任均出庭应诉,真正塑造了“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政府形象。“我们感谢区里的理解和支持,我们也愿意双方在庭外开展和解工作。”参与诉讼的公司一方代理人如是说。

“出庭应出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根本目的,在于实质参与庭审,直接倾听群众之疑,回应公众之问,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李新区长在庭审中就法律适用和执法标准充分发表意见,他表示:“区政府坚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促进企业生存发展并重,依法依规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师生及石景山区政府工作人员观摩公开庭审。庭审结束后,围绕“增进法治共识 深化诉源治理”主题,聚焦“二审案件审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民生保障”等关键词,合议庭成员与旁听人员进行座谈交流。

程琥副院长从“执法高度、深度、力度、厚度、温度”五个方面阐释了新时代行政执法与行政司法理念。

梁菲法官与肖克法官就学生提问,分享了行政审判工作的经验做法,并就法官职业规划提供了建议。在场学生和政府工作人员对本次公开庭审给予高度评价。

程琥副院长表示,“理念一新天地宽”,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落实之际,北京一中院围绕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命题,以审判理念更新为抓手,以能动司法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作为行政审判现代化的发力点,统筹行政调解与和解、司法建议、府院联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多项工作,积极构建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机制,为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张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