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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中院发布《企业全流程法律风险防范指引》

作者:尚潇 葛媛媛  发布时间:2023-06-16 08:28:19 打印 字号: | |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市场主体是我国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就业机会的主要提供者、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者,要千方百计把市场主体保护好,为经济发展积蓄基本力量。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精准服务首都“两区”建设,能动保护市场主体健康成长,为企业健康成长提供法治护航,为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供司法保障,6月15日下午,北京一中院召开“全流程防范企业法律风险 高质量服务首都‘两区’建设”新闻发布会,在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布《企业全流程法律风险防范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发布会由北京一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来客主持。

“秉持‘合法合规,贴近实际,务实好用’的编写思路,以通俗易懂的方式释法答疑,力争贴近企业经营实际,切合行业发展现状,让企业可以对照进行全面‘体检’,为企业加强合规建设、优化治理结构、预防涉诉风险起到推动作用。”北京一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强说明了《指引》的编写原则和发布目的。

“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首都‘两区’建设七组团之一,是高新技术企业多、产业综合实力强、高端产业集聚的开放高地,在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将《指引》向社会公开亮相,特殊意义尤其显著。”马强院长表示。他还介绍到,《指引》内容是北京一中院多年涉企案件审判经验的深度梳理总结,更是一中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对大中小微、专精特新等各类企业广泛走访调研后,形成的以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为主线,帮助企业从源头防范化解各类法律风险,提升企业知风险、防风险、抗风险、稳发展能力的司法服务成果。

以公司初创期法律风险、内部治理法律风险、外部交易法律风险、终止期法律风险四大部分四十二项内容为主体框架,《指引》囊括与企业经营息息相关的《民法典》《公司法》《劳动合同法》《企业破产法》等多领域的法律问题,为企业提供从创办到清算“全覆盖”,从规范内部治理到防范外部风险“全方位”的法律指引。

发布会上,北京一中院民三庭庭长李利、民四庭庭长杜卫红、民六庭庭长李军、北京破产法庭庭长常洁分别结合各庭审判业务对《指引》内容进行通报,对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类纠纷这三类多发纠纷进行重点风险提示,还对近年来数量显著增加的竞业限制、股权激励等案件进行了回应。

参会企业代表称,《指引》切中企业经营发展中的热点、难点、痛点法律问题,在引导企业重视内部合规建设,主动优化治理结构,提高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和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指引》的发布仅仅是一个开始。”北京一中院马强院长表示,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更加新型和复杂的风险也会在企业经营管理中与我们不期而遇,《指引》的内容也无法涵括和穷尽所有的问题。未来北京一中院将继续坚持能动司法,积极研判首都高标准推进“两区建设”过程中的司法服务需求,通过各种形式畅通并丰富服务企业的渠道,更好地将各项司法措施惠及更多企业,以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满足企业的需求与期待,为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张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