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一中院裁定认可北京中传首高冶金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传首高公司)破产和解协议,切实为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司法助力。
2022年9月,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南通市宏大风机有限公司申请中传首高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了解到中传首高公司属于先进装备制造业、新能源产业链,是经济转型期应予支持的优势产业企业,具有一定的发展潜能。近三年因受疫情、市场环境、企业经营等方面不利因素影响,该企业短时间内出现多起债务纠纷,企业资金链断裂,无法及时清偿欠款。
破产清算过程中,考虑中传首高公司持续经营的现状和稳中向好的市场前景,以及债务人和大部分债权人和解意愿较强等因素,北京一中院深入挖掘企业营运价值,推动公司由被动清算转入破产和解,积极引导管理人与各方债权人进行协商谈判,为破产企业争取宝贵的喘息时间。同时,为保障和解协议顺利执行,法院多次与管理人、债务人进行沟通,明确公司重大经营决策需征求债权人会议意见。最终经过两轮表决,债权人会议以债权人人数91.18%、债权额95.08%的绝对多数表决通过《和解协议草案》,且无债权人提出反对意见。
2023年8月3日,一中院裁定认可和解协议,5700余万元职工债权、税款债权和普通债权以100%比例清偿。中传首高公司不仅减轻了债务利息的还债压力,还赢得了两年的还款期限,有效避免因短期负债而被迫清算退市,最大程度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该案办理过程中,北京一中院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鼓励民营企业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为手段,坚持精准识别、分类施策,对陷入财务困境但仍具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的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积极适用破产和解程序进行挽救。通过破产和解程序,不仅盘活了民营企业的优质资产,帮助其脱去债务枷锁逐步回归市场,还减少了对上下游产业链的冲击,充分保障了债务人、债权人各方利益。案件办结后,职工债权人、普通债权人代表、债务人均向法院送来锦旗,盛赞合议庭“判调结合显司法温度 挽救企业促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