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上午,北京一中院召开司法救助工作新闻发布会,介绍该院司法救助案件办理情况及创新司法救助工作机制的经验做法,同时发布刑事案件被害人司法救助典型案例。发布会由北京一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来客主持。
发布会上,北京一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程琥首先就司法救助工作年度报告进行了通报:2022年1月至2023年7月,北京一中院决定对35位申请人给予司法救助,共发放司法救助金198.6 万元。案件类型基本为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司法救助工作中,北京一中院注重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共救助未成年人5人,残疾人4人,老年人22人。针对在司法救助案件办理中发现的刑事案件被害人遗体长期存放问题,北京一中院探索通过司法救助方式引导刑事被害人亲属配合处置工作机制,该机制应用的首例案件是对刑事案件被害人亲属杨某等五人开展司法救助,协助火化处置存放了近十年的被害人遗体,该案入选第二届全国法院司法救助典型案例。北京一中院现已办结此类案件7起,通过司法救助解决刑事案件遗留问题,让逝者入土为安,了结救助申请人“心结”,弥合社会“伤口”。
开展国家司法救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北京一中院多措并举,通过审判、执行部门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移送救助线索、司法救助案件办理部门筛查相关案件当事人线索等方式主动开展司法救助。在司法救助工作中尤其注重对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针对符合低保、医疗救助、评残条件等特殊困难群体,积极与妇联、残联、村社基层组织等协调,与社会救助相衔接,力求精准救助和综合保障;为解决患精神疾病申请人的监护问题,办案人员赴当地调查走访,通过家庭矛盾化解,改善申请人医疗养老等生存处境。
发布会上,聚焦刑事案件被害人司法救助实践,北京一中院赔偿办主任胡华峰发布了六起司法救助典型案例。被救助人中,有因配偶遇害身心受到重创,自身经济存在困难却面临心脏手术的患者;还有尚未成年,母亲却受犯罪侵害死亡的在校学生;有中年丧夫的肢体残疾人;还有丈夫遇害自身也受重伤的被害人。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司法救助彰显党和国家民生关怀,意义重大。“北京一中院秉持‘应救尽救’‘把好事办好’工作理念,用足用好司法救助政策,实施精准救助,创新救助方式,切实解决群众面临的急难愁盼问题。司法救助工作要向前一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救助案件中感受到司法温暖。”北京一中院副院长马来客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