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一中院裁定认可北京芬帝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芬帝食品公司)破产和解协议,切实为小微企业纾困,为优化首都营商环境提供司法助力。
2022年12月,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芬帝食品公司重整。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了解到芬帝食品公司是一家从事食品制造业为主的企业,具有北京市食品生产许可证、质量标准体系等优质资质以及完整的生产线,长期为马氏、雀巢、中粮等食品知名企业供应原料。近三年,该公司无法及时清偿到期欠款,陷入多起债务纠纷和诉讼,资金链出现断裂。
重整过程中,因市场环境变化,战略投资人的引进出现困难,芬帝食品公司面临着被破产清算的风险。考虑到芬帝食品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市场前景较好,只是出现暂时性流动资金紧张,虽然无法引入战略投资人,但债务人和大部分债权人的和解意愿较强,因此,可通过重整转和解的方式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在此情况下,北京一中院积极引导债务人、管理人与各方债权人进行协商、谈判,推动公司由重整转入破产和解程序。
2023年8月,北京一中院裁定芬帝食品公司和解。9月,芬帝食品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上,职工债权人以人数及金额占比均为100%,优先债权人以人数及金额占比均为100%,普通债权人以人数占比82.93%,金额95.06%的绝对多数表决通过了《和解协议草案》。
2023年9月11日,北京一中院裁定认可芬帝食品公司和解协议。6700余万元职工债权、税款债权和普通债权均得到100%比例的清偿。经过破产和解程序,芬帝食品公司债务利息还款压力大幅度减轻,职工、债权人等各方权益得到维护,避免了被清算注销的命运,实现重生。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中要求,以鼓励民营企业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为手段,坚持精准识别、分类施策,对陷入财务困境但仍具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的民营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积极适用破产和解程序进行挽救,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本案办理过程中,北京一中院认真贯彻落实意见要求,积极利用破产保护制度,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案件办结后,职工债权人、普通债权人、债务人、出资人代表均向北京一中院送来锦旗,盛赞合议庭“裁调结合护航营商环境 妙手回春纾困小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