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找准行政个案背后的实质争议?如何以“程序正义”“实体正义”为基础实现“感受正义”?如何做实“抓前端,治未病”?如何发挥“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北京一中院以行政案件示范庭审观摩活动给出了答案。
北京一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程琥担任审判长,与行政庭审判员何君慧、肖克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了一起应急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件。北京市海淀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程杰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管委会及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师生共计80余人现场观摩庭审并座谈交流。
本次开庭审理的案件,涉及行政机关对安全生产事故的监督与责任认定。上诉人某公司从事室内装修行业,公司设计师因施工需要,找打孔工人进行作业,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打孔工人坠落受伤。被上诉人北京市海淀区应急管理局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系一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该公司对事故发生具有管理责任,据此给予该公司三十万元人民币行政处罚。该公司不服,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经审查,作出维持原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复议决定。该公司不服行政处罚决定与复议决定,向一审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与复议决定。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该公司诉讼请求。该公司不服一审法院判决,向北京一中院提起上诉。
庭审中,合议庭围绕行政处罚依据是否合法、公司是否负有管理责任、行政处罚幅度是否适当等焦点问题,在充分保障各方当事人诉讼权利同时,引导各方当事人围绕案件争议焦点问题进行举证、质证、辩论。整个庭审过程规范严谨、节奏紧凑、脉络清晰、重点突出。旁听人员认真倾听、仔细观摩庭审全过程,现场气氛庄严、秩序井然。
庭审结束后,以“增进法治共识,推动依法行政”为主题,聚焦“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司法审查深度”等热点话题,一中院研究室主任王国庆,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政策法规处处长王亚强以及肖克法官进行了分享交流。
旁听人员一致认为,本次公开庭审程序规范严谨,节奏紧凑合理,审理思路清晰,权利保障充分,案例非常典型,对于提升政府法治意识和各项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本次示范庭审观摩活动是北京一中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首善标准和能动司法理念,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重要举措,也充分彰显了行政诉讼对于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职能作用。